暗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父皇每读到此处,皆是抚腿长叹,此生两大恨,一恨不能得仲贤,开创不世之基业;二恨不能得孔瑜,奠立万世之功勋。”
范举字仲贤,便是这燕国开朝元勋,那孔瑜则是大汉王朝的中兴之臣,名叫诸葛安邦,字孔瑜,世人皆称其智近妖。当时汉朝内乱,帝崩子散,几大诸侯割据一方,秦唐两国虎视眈眈,就连大汉周边的小国都想咬上一口,那诸葛安邦凭一己之力,整合大汉,运筹帷幄,连施妙计,不仅排除内忧外患,还给了大秦帝国当头一棒,此后百余年间,秦帝国休兵养息,不敢西下。
范举和诸葛安邦,两人都是早已作古的不世之材,千年难遇。
恍惚间,忽然察觉周围安静下来,唐家三少定睛一看,原来是林风开始执笔了,顿时吸了一口凉气,他还真敢写!有这千古名篇在前,他居然还敢提笔!
“……雄州雾列,俊采星驰……层峦耸翠,上出重霄;飞阁流丹,下临无地……”
“这……这等文采!”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怎么可能?难道他是范举转世,孔瑜重生?”
“……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福伯,你看此子,当做何评?”唐三少暗中问福伯。
福伯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林风,盯着他笔下写出的每一个字,妙笔生花,莫过于是,良久,才叹息一声:“做此文章,可谓大家,人中龙凤,燕国得他,可中兴五十年。”
容魂空间内,林风已经呆住了,这小雨姐究竟什么来头?那范举的大名,就连林风还是杀手天狼时,他们这些江湖上的人物,都知道那是大燕四代帝王的肱骨重臣,文坛大家,世间鲜有出其右者。
“啪”林风歇笔,用那醉眼斜睨掌柜的:“老板,我欲以此篇‘醉仙楼再记’登第六层,你看可否?”
“这……”掌柜的自惭形秽,眼前都是绝世名篇,他觉得自己没那个能力,也没那个资历来评判一二。
“当得,我看当得。”人群中走出一老者,也是三楼的食客之一,顿时有人将他认出来了,“他是翰林院大翰林孔文华孔老先生!”
孔文华赞不绝口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能写出这千古一句,我看就当得。”
“不错,我赞同孔夫子。”又一名中年人站出来:“只怕打动孔老夫子的,还是那句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吧。”
“是他!文渊阁大学士纪梦云。”
“知我者,梦云也。哈哈……”
有两大学士做评,谁还敢妄议,林风已经迈着醉步,朝那第六层走去。
醉仙楼第六层,尘封了不知道多少年,终于又一次迎来了新客人,林风登楼之后,却微微有些失望,这第六层除了登高望远,并没有什么别的特色,桌椅板凳,与楼下并无不同,只不过因为没有诗词歌赋,反而少了楼下的一股文人之风。
林风抬眼望去,第六层空空荡荡的,只有正对湖心的地方,挂了一块小匾,上面刻了一个“禅”字,这是?林风若有所思。
掌柜的解释道:“这个匾不是范大家提的字,是范大家师父留给他的,后来范大家又转赠给了我先祖,因为师父的匾在上,所以范大家的文章就只能写到第五层。”
其余人也跟着沾光,都涌到了第六层楼上,唐家三少自然不会觉得羞愧,带着随从也跟着来了,但他与林风不同,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禅字,当即就惊呼出来:“这是!”
他旁边的护卫提醒他道:“公子,不可多言。”
“哼!”唐三少冷哼道:“原来是这样,他们的手伸得可够长的!”
福伯低声道:“自古有言,江湖不过是江山一隅;”他知趣的只说了一半便打住了。
唐家三少如何不知福伯的意思,他在心里将另外半句给补充完整:“江山终归是仙家一念。”
这时金铭注意到唐家三少,调侃道:“哎,这位唐公子不是不屑与乡下人同层吃喝吗?怎么又跟着我们乡下人的屁股后面爬到这最高层来了?”
唐三脸色一沉,毫不客气道:“蝼蚁之辈,不知所谓。”转身就想下楼去。
那金铭今天窝了一肚子气,也不是好惹的,一大步就拦在了路中,用那铁塔似的身子扎了个马步:“蝼蚁挡着你了,唐公子绕道而行吧。”
唐三也正是一肚子气没地方发,见那金铭居然敢挡自己的路,就冲着金铭一拂袖。
金铭心想:就你这斯斯文文的样子,还想把我推开?这个念头刚起,顿时觉得一股大力传来,他根本稳不住,离地而起,在空中掠过了两张桌子,摔在楼板上,竟然没有受伤,只不过闹了个灰头土脸。
金铭翻身而起,指着唐家三少下楼的背影,吃吃的说不出话来:“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