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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 / 4)

三司天牢,阴森诡异,暗无天日,无数罪犯滔天者,皆尽命丧于此。此地确可谓无一缕天光可望,无一丝生气可寻,再多极尽肮脏龌龊的字眼来形容这场牢狱之灾都不为过。

这一日,两个中年狱卒架着一个伤痕累累已近晕阙的犯人穿过层层灰暗阴冷的走廊与囚室,来到了衣着考究的判官面前。判官看了看这年轻的犯人,一声慨叹:“可惜,可恨。大好身手,不用来报效江山社稷,此为惜,只知成日厮混江湖的血雨腥风,做尽无良之事,此为恨。前惜难抵后恨,择日待审。”

犯人被带入室内,两名狱卒狠狠地将他摔在地上。见犯人并无呻吟之声,其中一个狱卒对另一个道:“张哥,晕过去了。”

另一个姓张的狱卒斜眼瞥了一眼脚下的犯人:“赵兄弟,泼醒他。”

于是,冰凉彻骨的冷水毫不留情地冲洗了犯人的蓬头垢面,犯人轻咳两声,终于幽幽转醒。在冰水的洗涮下,犯人露出了本来面目,虽然发丝污秽不整,衣衫破碎带血,浑身上下早已体无完肤,但依然遮掩不住少年清逸俊朗的面容。只不过,此时这清俊的脸庞早已面无血色凌乱不堪,惨白地只渗出死灰之气。

姓赵的狱卒不禁轻轻发出一声叹谓,原来他也未曾想到,那身手不凡,有胆量行刺朝廷命犯的杀手竟不过是个未及弱冠的少年。

少年缓缓睁开双眼,一双眸子墨如点漆,只不过眼神却是空洞无光,只是茫然望向前方。少年苦笑一声,不再言语,连面上也淡漠地不见任何表情。

皮鞭,烙铁,看到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各色刑具,再铁的汉子无论如何也会为之心虚不已。少年就此被缚上型架,滚烫的烙铁已烧成了灼眼的红色,少年却仍然凝视前方,似乎早已预知自己即将经历的惨痛的命运,那赤红的刑具丝毫不起威慑之用。即使在烙铁只差一毫就将触及少年皮肤的一霎,少年仍然面无惊惧之色,双眼更是瞬也不瞬。

两名狱卒也不禁皆在心里暗叹:“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这么硬!”

烙铁触及皮肉,哧嚓作响间,少年胸前早已皮开肉绽,一股焦糊之气随之而出,少年痛哼一声,再度晕阙,而后狱卒二人将少年弃置在了一间阴冷潮湿污秽不堪的囚室之内。

蜷缩在墙角的身躯,气若游丝,可是真的还活着。

也许,有时候,活着已是件值得庆幸的事。因为活着就还有希望,活着就还有转机,活着就还有重见天日的机会。

终于,少年发出了一声及其微弱的痛苦的低吟,污秽的前发遮挡着他清俊的脸面,臂上的铁锁亦有了轻微的声响。即使满面泥泞血渍斑斑,这仍然是个少见的清逸俊朗的孩子。此时此刻,少年残破的身躯似又有了生的气息。

少年挣扎着起身,耳侧略有颤动,微张的双目却无聚焦,双手无力地摸索,终于倚墙而坐,但这简单的动作对他来说却是万分艰难。

这受尽万般折磨的少年便是于古道之上刺杀洛阳军务参政王加禄的秦门流鸢。秦门中人皆以皆以禽称为名,流鸢自然不是少年真实的姓名。而秦门真正的主人,则是那位高瞻远瞩的藩王——朱元璋四子燕王朱棣。

明太祖朱元璋开国,立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又设拱卫司,后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特令其掌管刑狱,洪武十五年,改置锦衣卫,赋予巡察缉捕之权。然过五载,帝令焚毁刑具,内监外狱,统归三法司审理,洪武二十年,锦衣卫废。

现如今,少年所处之三司牢狱,便是当年锦衣卫罗欲加之罪,诛大功良臣之所。数十年间,忠贤亡故又积皑皑白骨,葬身于此何止英魂万千。这一年,已是洪武三十一年。

而在少年囚室的一侧,却也正囚着那日抓狂般莫名其妙冲破了押送王加禄官军队伍的年轻汉子,他已静止了癫狂的举动,此时正默然圆睁着赤红的双目,死死盯着被拖行至此间的少年。

他一动不动的样子——很正常。

这汉子看起来并不像是个疯人,他也确实不是个疯人,他做出那疯狂举动的背后定然有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缘由,而这个缘由恰恰也与洛阳军务参政王加禄案有关。

王加禄私吞的军粮武器,此时正皆尽匿藏于雄踞两河的长空帮内。只不过,长空帮帮主任天长并不知晓。任天长不知晓,自然有人知晓。知晓此事的人,便是长空帮的第二把交椅,有善断军师之称的花待撷。

花待撷觊觎长空帮帮主之位,早非旦夕之事,有备而来实力强大且不露真身的野心家出谋划策,为花待撷提供了可乘之机,并将江北武林一共倾许。

花待撷是个聪明人,他猜测了野心家的身份,并且一估即中,野心家就是燕王朱棣。终于,在一个风和日丽四海升平的日子,为功绩利与禄,为生前身后名,花待撷敬上任天长挚爱的烈酒一杯——毒酒。

任天长一饮而尽瞬间毒发,帮中手足皆被斩杀。怒而奋起逼出毒性,浴血奋战之下终于杀出一条生路,任天长带着一颗泣血之心仓惶出逃。

年轻的汉子正是与任天长浴血奋战的同伴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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