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都市言情>虎狮之歌> 第二回榆树林子明惩歹徒 戈壁滩...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回榆树林子明惩歹徒 戈壁滩...(11 / 11)

管闲事的闯入者,突然转身向他走来,不禁吸口冷气,赶急“嘣、嘣、嘣!”地,一阵磕头山响。将额头当夯使,就仿佛盖房打底基一般。嘴上更见乖巧,殷勤不迭,象在吐蜜似的:

“好爷爷、好奶奶,就饶过我这一遭吧!不敢了、不敢了!再也不敢帮他干坏事了……”边一手指着躺在地的小白脸,边哭嚎着:“好爷爷、好奶奶,饶过我、饶过我,都是他指使的……”

子明深知,越是他这样下贱的家伙!在过了这一会,越是难改狗总要吃屎的毛病!就毫不迟疑的,戟指先点上他哑穴,接继,又连续在他左右的肩井、腰眼、和尾宫穴,均都点过一指。这才朝姑娘一挥手,意思是让她看着办,愿怎样出气,就怎样出气。他退过一边去,刀子却不能交给她。

姑娘见这头恶魔,又野猪般的家伙!象死样似的,丝毫不动了?就立即朝他扑上去,仿佛是一只发疯的母狼,“嘴、爪”齐施。她那里还顾得嫌他面目挣拧、丑陋可憎、或胡子拉茬的,只管在他粗糙、如是猪腚般的脸上,不及换口气的,一阵过分“亲热”。

子明见姑娘如此泄恨的报复举动,真好象一只饿极了的食肉兽,欲要活吞生咽了,这个两腿畜牲的场面,使他也觉异常恐惧,大感吃惊不已!

真乃:惯做歹人不思怙,凶狠好比獍噬母。多行不善终有报,弱女发狂也似虎。

在一阵激烈的,发疯若狂的复仇举动下,使她力尽气竭,竟然休克似的,昏死在这个矮墩家伙的身上。

子明赶过去拉起她,在手电筒的光柱里,见恶魔似的家伙!好象成死样一般,整个脸上已肌无完肤,一片狼稽,望之,叫人惊心怵目:两眼皮均被撕豁,鼻子咬掉,少了一耳,脸上有五六处噬伤。而且,在他的嘴里还噙着半截,是他自己的生殖器。是姑娘咬下来塞进他口中的。

子明觉着惨然不忍,就给这个家伙解开穴道,拉着姑娘,立即离开现场。

对这两个歹徒,子明均不认识,听姑娘说:那个恶魔似的家伙!曾把小白脸叫“少主”;而小白脸,则喊恶魔似的家伙“猪魔”。显然,这两名歹徒的身份,看来级差是很大的。

子明猜想:该小白脸,他若不是某个犯罪团伙里的重要头目,那么,就必定是本市权贵子弟。

初时,他是按照受害者的要求,不准备把两个歹徒送派出所,所以,下手时才没有留情,狠惩治了他们一顿。就如受害女子曾说过的那样:目前,在这座城市里,被社会上所涌现的**现象,极为严重地搅乱了正常秩序,使社会上很不安定。在法律战线上,包括公、检、法、司,这些重要部门之中,的确有个别人,于某些客观因素下,也脱变的叫人不耻,其行为用语言难易表达。子明把受害的姑娘,亲自送回她暂住的亲戚家后,又悄悄去东街派出所报了案,并向派出所两位夜间的值班人员,再三叮咛,要求他们为受害者着想,必要于严格的保密下处理这件事,不要再宣扬到社会上去。

他担怕他们处理不了这件事,或是处理不当,反而等于是告诉给犯罪歹徒,随后,会真有预想不到的不良后果发生。就如实的,向派出所值班人员作了汇报。

当然,他对报案一事,是瞒着受害姑娘的,自然,也是违背了受害者的意愿与要求。但他站在法律的脚度上,出发点是好的、对的,认为是应该这样做。在其中的主要目的,是要法律部门,通过发律程序,为防不测或是案深,可以掌握案情、案变,能从中注视歹徒的动向、和后续的报复行为,或对受害者的生命安全,相对也要增添有保障的系数。但他却没料到,正好适得其反,不仅更要把姑娘害苦了,而且,因他这一擅自之举,使一位优秀的公安干警,也在同时,还献出了他可贵的生命……

做完以上这两件事,子明又骑上自行车,继续奔驰向无名山。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