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收拾细软,凌霜拿了银票便让夜无归快走。
可刚刚出门,就被人拦住了。
“你想干什么?”凌霜将冰魄剑横在胸前,警惕地盯着金铃子。
金铃子往她手里塞了一张银票,正是当初她送给她那一张,“宫主被大小姐缠住,一时半会难以抽身,我送你们离开。”
“多谢了。”夜无归抢在凌霜之前开口,被她狠狠瞪了一眼。
“走吧。”金铃子装作没看到她的眼神,走在前面带路。
拿着厉妆红的令牌,三人顺利地下了山。
山下已经准备好马车,车里还有些细软药材,一应俱全。
“以三少的武功,本不必怕琉璃宫,可现在你们快回独步堂去。”
凌霜已被放进车厢内,无力地靠在车壁上,“你家宫主是什么人,你应该很清楚吧。”
金铃子犹豫了一下,缓缓点头,“我从小在大小姐身边长大,对宫主自有几分了解。他这个人想要的东西,就一定会不择手段。”
“当时给我下春药,是不是他自己的主意?”厉宫主的不择手段,她已经见识过很多次。可之前对他没有疑心,没往那方面想。
“我不知道,可我知道宫主总是不择手段的。这次会不会放手很难说。”
“你也要保重。”哎,她一个做丫鬟的,自然是唯主子之命是从,实在没必要怪她的欺骗。
金铃子感动地泪流满面,“金铃子是个丫头,天生卑贱受人使唤。承蒙你们不弃,以姐妹之礼相待,金铃子今生无憾了。”
凌霜也红了眼圈,“你拿我当姐妹,我自然也拿你当姐妹。”
“好了,快走吧。回独步堂去,养好了身子再想报仇的事。”
“我会的,保重。”
“金姑娘,多谢了。”
夜无归往马背上抽了一鞭子,车轱辘立即转动起来。积雪咔嚓咔嚓离开,发出美妙的声音。
“为什么每个人都那么喜欢你?”夜无归有些好奇。
凌霜用手帕沾了水擦拭着伤口,“小三子说,因为我对每个人都那么好。我心里没有尊卑,没有阶级。我把身边的每个人,都当亲人。”
“是吗。”
“是的,我用真心对别人。虽然吃了很多亏,也结交了无数知心好友。”
“你的伤还好吗?”
“没事的。”
她将消炎止血的药粉洒在伤口上,疼得额头上一层冷汗,“都是皮外伤。”“骨头都捏碎了怎么会是皮外伤?”
“骨头碎了我还能动吗?打了钢针,恢复得差不多了。只是没有好好修养,老是发作。幸亏是冬天,若是夏天,可能要生虫了。”这样大型的手术,没有抗生素很难恢复。若是在夏天,有一半几率会化脓生虫。
夜无归忽然勒住缰绳,“我们不走了,留在北方。”
“为什么?”
“天气渐渐热了,回独步堂你受不住的。待身子好了,我们再回去。”
话虽是夜无归自己说的,可说完之后他自己也是一楞。这些事情没人告诉他,可他就是知道北方天寒。
凌霜在伤处裹上纱布,环住他的腰将脑袋靠在他背上,“无归,待我的伤好得差不多,我带你回丐帮,咱们找见死不救前辈来看看好不好?”
“好。”他下意识的知道,她不会伤害他。
“到了镇上,咱们就找家客栈住下,待我的伤恢复得差不多,咱们再启程,好不好?”靠在他背上,凌霜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好,都听你的。”
马车行了半天,便走到一个小镇上。
凌霜找了客栈落脚,又从碎银子里拿出一大半,雇了位车夫驾着马车去丐帮给青璇送一个包袱。
其实包袱里什么都没有,如此做法不过是为了躲避厉残心追捕。
只是这样一来,经济就困难了许多。身上的银子都是整数,小镇的钱庄根本换不开。无奈之下,她干脆把贴身首饰全部当掉,就连头发,也用布巾来包。
她不习惯用头巾,回到客栈立即将青丝散开。
夜无归端着煎好的药回房,就看到她披头散发坐在床前洗伤口。头发垂在胸前,非常狼狈邋遢。
他放下汤药,将她的头发抓在手里,用一根筷子别住,“这样就好多了。”
凌霜抬眼一笑,“谢谢你。”
“是我的错。”夜无归接过丝巾为她洗伤口,“是我无能你才会把首饰都当掉。你放心,将来,我一定给你赎回来。”
凌霜满足地握住他的手,“笨蛋,从前你什么样的好东西没有给过我?当掉首饰只是权宜之计,更何况我一头白发太显眼,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