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大辫子的姑娘
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事情就不能够再拖了。更何况是自己儿子做错了事,根本就没有拖的道理。最后双方商定,忙完了秋收马上就接人。
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下聘礼。
虽说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但为了双方的脸面,特别是女家的脸面,事情还得按规矩一步一步的来。这第一步当然就是订婚,定婚当然就要下聘礼,可这聘礼也不是这么好下的。
李丙堂两口子都是老实人,想到是自己儿子做错了事,人家不追究已经是祖宗保佑了,至于聘礼要多要少,那就只能由人家说了算,老两口根本就不敢讨价还价。好在女方的父母也都是明白人,知道生米煮成熟饭其实也是两相情愿的事,只要能顺顺利利的把人嫁过去,那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至于聘礼嘛,多点少点倒无所谓。事情到了这一步,那当然是越快越好,否则的话,一旦宝贝女儿肚子大起来,这脸可就丢大了。
下聘礼订婚那天,李丙堂家几乎是一家老小全都出动,挑的挑抬的抬,一路热热闹闹的向女家走去。女家所在的村距离西山村和东山村大约有二十里地,两个村之间只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相连。幸亏这十来天老天爷不下雨,否则的话,这黄泥路滑得就像抹了一屋油一样,那就够这一家老小受的了。
李丙堂的第五个儿子李满华这次也跟着去。从大哥二哥到三哥,每一次订婚和接亲都少不了他,四哥当然也不例外。四哥三次和人家姑娘见面,头两次是跟着媒人去姑娘家,第三次才在自己家里。可偏偏那天他又不在家,所以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这未来的四嫂到底长得啥模样。四哥在送四嫂回去的路上,把四嫂给睡了,他想,能让四哥这么沉不住气的女人,长得一定不比大嫂二嫂和三嫂差。
李满华是李丙堂五个儿子中唯一有文化的一个。他在村里的私塾上了五年学,按现在的学历来说,应当是初中毕业吧。因为私塾里教的都是语文和简单的数学,五年时间,他会认会写的字怕是比现在的初中毕业生还多。
五个儿子,只有他有机会上学,这并不是因为李丙堂对他特别偏爱,而是因为他生就了一付女孩子的模样:眉清目秀,皮肤白净,怎么看都不像干农活的人。当父亲的怕他长大后吃不了干农活的苦,所以就让他读了几年书,长大后也好混一口轻松饭吃。再说一大家人,总要有一个识文断字的,这对大家也有好处。
去女家下聘礼要经过东山村,不是路过,而是从村子中间穿过。从村头一直走到村尾,再岔进一条小路。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路可走。
李满华这人特别喜欢喝水,从小到大都是这样,这大概也是他长得细皮嫩肉的原因。这水喝多了尿自然也就多,所以小时候尿床最多的是他,弄得几个哥哥一个也不愿意跟他睡。
出门时,他就喝了差不多一瓢瓜水,所以走到东山村时,一泡尿已经憋得差不多了。
于是,他向路边的一个简易厕所跑去。
农村的厕所一般都是不分男女的,门开着,里面当然就没有人。但如果门关着,那就不同了,那就必须等里面的人出来了才能进去。李满华急急忙忙跑近厕所,因为尿胀得历害,虽然门关着,但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一推门就钻进去了。
随着一声女人的惊叫,李满华又狼狈不堪地跑了出来。紧接着出来的,是一个十七、八岁,有着两根大辫子的姑娘。
这姑娘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衣服,一条米黄色的裤子,一双绣花鞋小巧而又漂亮。她生气地看了李满华一眼,然后便羞红着脸向村里跑去。
就这一眼,使李满华心里猛地一震,不知不觉地已经把她记在心里了。
他呆呆地站着,眼睛痴痴地看着,看着那女孩远去的背影,直到她拐进路边的一片小树林中。
“五弟,别看了,人都已经没影了。”李满华的大哥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他这才回过神来。
全家人都停了下来,一个个看着他那傻样,都忍不住笑了。
“你们先走,我、我撒泡尿再来。”他红着脸说,然后又急急忙忙向厕所跑去……
下了聘礼,也就是定了婚,再过一个月,四嫂就进门了。
四嫂确实很漂亮,水灵灵的大眼睛,白嫩的小脸蛋,两个酒窝就像装满了酒似的,看一眼都能让人心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