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鹿背上的老人无比潇洒,一眼便望尽南陵上万里河山。此麋鹿非同寻常,此老人自然并非常人。
他的孙子继承了他那无比自恋的性子,可惜的是,虽然秦穹自认并非常人,但却不远不如他的爷爷那般潇洒。在秦苍云游万里之外时,他不过才刚刚离开洛河镇不足百里之遥,好在总算是摆脱了洛河镇周遭那些他看厌了的景色。
此时已是午后,太阳虽看上去光鲜灿烂,却毫无灼人之意,在阳光照耀下的赤鳞马越发炫彩夺目,如同天上的一朵红云坠落到了大地上。
从外貌上来看,那匹红艳美丽的赤鳞马明显是要比那只棕褐色的麋鹿不知要惹眼多少,可它的速度却远不及麋鹿的千分之一。
也许是在山上憋久了,看厌了那只脾气比它更为恶劣的老鹿,此刻它很享受山外这五彩缤纷的世界,于是便特地放慢了脚步。
在那个小屋里,它陪伴那只麋鹿度过了十几个年头,虽说得益不少,但终究有些烦闷,烦闷于一种长年受老鹿胁迫的压抑。就像一个常伴于君王左右的近臣,表面上虽然荣光万丈,可心中时常忐忑不安,紧绷的一根心弦随时可能会断。
它不喜欢那只老鹿,也不喜欢那个老人,它对二者最大的情感,也许只是敬畏。即使他们将它当成好友,却从未考虑过它的感受,这种不平等的交际并不是友谊,只是单方面的自我满足。
十七年前它还是灭迹山上刚刚出生的一只小马,才一出生便遭到袭击。别看赤鳞马在外头风光亮眼,被誉为万里神驹,但在灭迹山上,它们只能任群兽宰割,成为牙下血食。它的父母便是惨遭此等厄运,幸好它刚出生时仍旧懵懵懂懂,完全不记得父母惨死的样子。
在它即将步上父母的后路时,幸好一个骑着麋鹿的老人路过,将它救了下来,从此它便跟随着他们在山腰间的小屋里生活,并且在老人的帮助下很快开启了灵智,这也算是它的造化。
但自从开启灵智过后,它的思想情感也日渐复杂。两年过后,老人翩然离去,屋里便只剩下那只麋鹿。而那只麋鹿在老人走后便不再像只唯唯诺诺的坐骑,反而一改面貌,变得像个威风凛凛的君王,令整座灭迹山上的凶兽都不敢触其锋芒,更是没有任何生灵敢靠近那座山腰间的小屋。虽说它也因此沾了点光,在灭迹山上马假鹿威,但与此同时,那头老鹿也开始理所当然地对它呼来喝去,以至于它对二者的感激,也就随时间逐渐淡去了。
若是一只忠犬,说不定终其一生都会甘心做一个侍奉其主人左右的奴隶,时不时还会向着主人摇尾乞怜,但它终归不是犬类,也不是普通的野马,不可能唯唯诺诺度过一生,这也许是藏在赤鳞马血脉中的那股傲气所致。
老人口口声声说将它当成朋友,可为何将它弃之不顾?当时它才不过两岁而已。
弃之不顾过后,它为何被迫要像个奴才一样过活?它虽然没见过人类世界那些真正狗奴才的模样,但即便是一匹普通的野马,也定然不乐意被一只老鹿任意差使,何况它本是一匹骄傲的神驹?
而在它当了十五年奴才过后,好不容易又收到老人音讯,满心欢喜以为可以脱离苦海,可谁知被老人带下山后,又被随意的几句话喊到了背上少年的胯下。
朋友?
对它来说,老人与老鹿只是一时兴起救了它,而后又把它当做随意差使的工具,此等友情,不过笑话而已。
可它也实在窝囊,即便幽怨满腹,也不敢违抗命令,好在执行任务的速度总能由它自己决定,于是它跑得很慢,格外悠哉。
人与人彼此之间总是充满着心理落差,一人所想与他人所见经常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人与人尚且如此,人与禽兽更不例外。
虽然赤鳞马出于私心特地放慢了速度,秦穹却依然觉得很快。当然,也说明这匹赤鳞马的确非同凡响。
赤鳞马沿着洛河不断向北方奔跑,在秦穹看来,小红的速度恰到好处,不至于令他头晕目眩,足以令他来得及欣赏南陵在春日里的诱人风光。
三月的洛河水分外清澈,倒映着杨柳枝叶的嫩绿,荡漾起粼粼碧绿的波光,散发出醉人的清气。松软的泥土地上铺盖着柔软的新绿,大地上弥漫着青草独有的芬芳。河边那艳丽的阳依花已然盛放,为地上添上一抹亮眼的灿黄,温和的春风轻拂着万物,卷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三种气味极为默契地交融在一起,十分和谐,竟是没有一丝抵触,仿佛生来就是一体,越发令人心旷神怡。
秦穹抬头眺望一眼远处的青山,嘴角抵不住春风绵绵的柔意,不禁微微上扬,他眯起了眼睛,心想原来这就是离家后应有的景象。
“啊……”
少年再无法按耐胸中欢喜,离家忧愁早已被他抛在脑后,他如此长啸一声,久久不停。
“天地何其辽阔!壮哉!妙哉!”
少年对着无垠碧空发出一声感慨,其实这里的景物与洛河镇周围也不至于大相径庭,相隔百里的沿河景色哪有多少不同?
青草仍是青草,洛河依旧是洛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