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打工的,只带了一千元钱,没有银行卡,只能支付这么点,其余的70%维修费得请席茗悦帮他垫付,反正70%的维修费到时保险公司会打到她的银行卡上。至于席茗悦的车,等修好后,他承诺说会把30%的费用支付到她银行卡上,有他的字据为凭,如果骗她就到兴隆房地产公司找他。席茗悦觉得有理,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庙,就帮他取回了车,并收好了陆伟写的凭据。
陆伟本人的证件很快就收集齐了,但车主陈国却不管陆伟在电话里的请求,拒绝出具身份证和银行卡资料。陆伟这才说,他那辆车在一年前的暴雨中被泡在下穿道路上,打火时烧了发动机,玻璃也损坏,维修近三万,车险公司一分不赔。陈国曾经说过,以后不许向保险公司报案。
席茗悦就亲自联系陈国,但陈国拒不提供资料,叫她找陆伟解决。陆伟又说身上没钱,要等段时间才发工资。理赔的事因此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