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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好逑(1 / 2)

辗转反侧,寤寐思服。

我思忖怎么将那个白嫩美妞甜丝丝追到手,看情状人家对我没恶感,还几度笑得花枝乱颤的,应该是好兆头?

公司离她家渔塘有近四十公里路,这点距离难不倒我,千山万水总是情,正好显出我情难可贵。于是我逮住空就往那渔塘跑,打着跟踪项目的旗号一门心思地泡美眉,三两回就混得自然熟,熟络到无话不谈,憋不住便单刀直入。

“丝丝呀,你爹妈看我那眼神……就跟看姑爷似的,让俺心里跳跳的,是不是想招俺入赘?”

“切!”甜丝丝的笑脸泛起红云,挥了挥小拳头“拜托你别太自恋行不行?给点阳光就灿烂!本姑娘不给你来点颜色瞧瞧,真以为野百合也有春天呢?”

“哗!这么凶悍!真想不出来您示我以颜色到底啥颜色?搞得哥很期待呀!”我笑的不得了。

田家夫妇是慈眉善目的老人家,其实并不老,估摸着五十岁上下,只不过经年风吹日晒的就显得黝黑,田父精瘦,田母圆润些,夫妇俩对我热情有加,每回赶上饭点儿都执意留我用饭,我半推半就地用过一回,不过没白吃,顺手从车后备箱里捞出两瓶老陈酿并两条烟,直说是客户给送的,晚辈我没这嗜好就借花献佛孝敬二老啦!

田父心照不宣,哈哈一乐笑纳了。

品尝了一回渔家乐,吃的是全鱼宴,花鲢、草鱼、鲫鱼,现捞现剖现煮,满口留香真叫一个鲜哪!

“小余呀,我们这地方偏僻,难得招待客人,要是不嫌弃以后就常来,跟自己家一样!”田父两杯酒下肚豪兴大发。

“叔叔阿姨如果不嫌烦,那我就天天来,可惜小子我酒量不济,不能陪叔叔喝个尽兴!”我痛心疾首兼受宠若惊。

“酒不在多,是个心意,有心就行啦!”田母也颇能饮几杯。

甜丝丝送我出门,我抓住机会接着剖白心迹,“丝丝呀,我一看见你这笑模样就觉着特安心,温馨得跟找到了家似的,转眼看不见你就特想得慌,整天吃不香睡不稳,魂儿被您勾着呢!你看你能不能发善心救救我?给我做老婆吧,把我的魂儿给我安上?”

“真的?”那双毛绒绒的眼睛定住我,漫天红霞映照,小脸流光溢彩,“嗯,你说的是真话!其实……五年前我就见过你,冥冥之中咱俩之间是有缘分,逃都逃不开!”

“咦?你也这样认为?那可太好啦!”我又喜又惊,见过我?什么时候?什么状况?我怎么没一点印象?

五年前,她最多就十三、四岁……却在那里邂逅?

我和田思怡称得上是门当户对,佳偶天成。

说起来本人亦是出身农家,菜农,好像比渔民逊了一筹,不过无妨,我家自有法宝,一拿出来说事足令人人景仰个个叹服,那法宝就是我妹妹余则芳。

余则芳同学与我出自同一所高中,她小我两岁自然也就低两届,令人服气的是妹妹始终成绩优异,最终戴着全州理科状元的桂冠被北大录取,令我震憾半晌。话说寒门出状元,老话题一时成为新美谈,媒体上还着实喧嚣了一阵,毫无悬念地余则芳同学获得了政府提供的特等奖学金,每年一万元,直至大学毕业,光耀门楣啊!

我由衷地为亲爱的余则芳同学欢欣鼓舞,为拥有如此出色的妹妹无比自豪,可激动之余又不免郁闷,因为众人眼里余则芳乃是状元之才,其兄亦必有过人之处决非泛泛之辈!所以都附带着对我另眼相看,那些个同学包括杜其锋更加笃定我不折不扣就是个失势英雄,非池中物耳,他日若得志,定能一飞冲天!

天也!咱要混不出个人模狗样来,怎生对得起江东父老?还有何面目觍颜人世?

那时节打点行装送妹妹去北京,平生头一回领略了天子脚下的皇城范儿,人山人海里在**广场、故宫游览一番,也算来到祖国的心脏感受了一回母亲的脉搏。

分手之际,余则芳同学豪情满怀地拍我的肩膀,“哥,家里头就靠你照顾了,放心吧,咱家有我呢!以后咱家都是好日子了!”

我只想给她来一爆栗,小人得志!这么快在兄长跟前就hold不住了?能成什么大事!

紧紧相拥洒泪挥别,“好好上你的大学,该学的时候学,该恋的时候恋,过得开心点,家里有我呢,你就别操心了!”

“哥,其实你一直都很强,哪方面都不输给我,我从来都对你有信心!”妹妹抹着眼泪对我笑。

“我知道,行啦,绝不会输给你的!我会加油干不给你丢人!”只当是安慰她,也顺便安慰自己。

回过头来,日子还是一样过。

我爹妈培养出了才女名声大噪,在那一片菜户当中说话的份量就非同往日了,红红绿绿的蔬菜仿佛都沾了灵气,卖得十分顺畅,上门的菜贩子指名道姓要买状元菜,价钱还好商量给得比别家高些。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余则芳属于古典型的美女,我得这样中肯评价。妹妹和我体形相似,也是瘦高,上大学时将近一米七吧?老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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