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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天台的交锋(2 / 4)

,遇见的早了,大家都还年轻,一言不合或许就散了;有的人呢,明明很合适,可是遇见的时候不对,彼此身旁都已经有了约定的人,只能相见恨晚。所以时机很重要,既然是既定的事实,就不要再去折腾无谓的麻烦了。”

静江这话明着是说给孙惠茵听的,其实何尝不是说给自己听的呢?!

他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近来他总冒出一个念头,想为什么自己没有早一点遇上孙惠茵呢?

她那么善良,那么温柔,就像人们常说的,是个水做的女人,她不像卢丽华那样大胆而肆无忌惮,也不像姜瑞香那样固执倔强不听人劝,更比她老婆有情趣的多!

他还记得,有一年结婚纪念日,他兴致勃勃的带着月茹去听音乐会,结果谁知道开场不过才十五分钟,静江正握着月茹的手跟她解释道:“喏,现在演奏的这个是大提琴。”就听到一把呼噜声,他侧过头来一看,好么,她老婆白月茹正仰着头靠在椅背上已经睡着了。

那一天,他一个人看完了整场音乐会,从此再也不带月茹去这样的地方了。

尽管他自认不算什么特别有文化的人,但起码至少该有的修养还有一些,像她那样子的形象,他就是有再多的脸也不够丢。

然而孙惠茵就不同了,孙惠茵就像是一个未知的,有待开发的新鲜领域,每天都带给他不一样的感觉,她懂得很多,与静江在一起经常是你一言我一语的搭配起来,有时候遇到自己不懂得,她还会虚心求教,真诚的对静江说:“师兄你懂得真是很多,你要不说给我听,我一辈子都不知道狼还会怕火。”然后托着下巴,一双剪水秋瞳痴痴的望着他。

此刻的方静江就像任何一个雄性一样,恣意的展现出他们原始的力量,才华和能干。

由是,孙惠茵看她的眼光怎么会不越来越迷恋!

这种迷恋的目光就像是方静江死水微澜的婚后生活里的一道曙光,拨开了层层的雾霾,给了一丝新鲜的氧气。

他现在尤其喜欢加班,享受着每天和孙慧茵那美妙的一时半刻,哪怕只是一杯茶的时间,也足够他快乐一天。

后来为了争取更多的私人时间,静江把自己抽烟去天台的这秘密据点分享给了孙惠茵晓得。

那里白天一个人也没有,随便你作什么事,都可以无所顾忌。

不过方静江是一个老派兼守旧的人,他即便带了女人来这里,也只是抽烟,聊天,来排遣自己心中的郁闷罢了,倒不是来偷情的。

孙惠茵却不是那么想,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离猎物又近了一步,已经进入了对方可以信任的范围中心,她几乎每天都去天台那里陪静江。

暗号就是她从他办公室门前悠悠的走过,然后静江就会拿起一包烟尾随其后。

有一天,天气晴朗,午后清风徐徐,阳光晒在身上暖暖的,孙惠茵带了一本书上来,说要念一首诗给他听,写这首诗的人是新月派的代表人物,叫做徐志摩。

她的声音疏朗,像涓涓的溪水流在林间流淌,敲打在河床里的石砾上,清脆又温软。

她念道:“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念完了,孙惠茵道:“他是个大才子,可最传奇的除了他留下来的诗句,还有他动人的爱情故事。”

静江微笑的聆听,他就像一个在验收女儿读书成果的父亲,自豪骄傲的同时更觉得欣赏,他想,他的老婆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徐志摩。

孙惠茵接着道:“徐志摩是杭州人,家境殷实,他在私塾的时候学习成绩总是第一,后来到了上海求学,考进了沪江大学,就是这一年,他家替他包办婚姻,逼他娶了宝山罗店巨富的女儿张幼仪。”

静江挑了挑眉:“那他们不是门当户对?”

“以前的人是这么说,可徐志摩毕竟是个才子,张幼仪懂什么?”孙惠茵道,“她不过就是一个家庭妇女,哪里懂得他的理想和他的抱负,所以两年之后他就北上了,拜了梁启超为师。”

“他在北方上大学时期,亲身感受了军阀混战的场景,他厌恶这样的社会,决计到国外去留学,寻求改变现实中国的药方,实行他心中“理想中的革命”。”

“他离开北大的同年从上海启程赴美国学习银行学。留学第一年,进的是美国克拉克大学,以期自己将来做一个中国的“汉密尔顿”。”

静江听到这里,‘嗤’的笑了一声:“他倒是把自己看的挺高。”

孙惠茵没有回答,而是继续说道:“入学仅仅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当年即转入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

静江听到这里有点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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