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节让人大掉眼镜的期未考试(一)
兴致已尽,下得山来,各人作鸟兽散,各奔东西。师范附中这时候已经是大门紧闭了。不过,两米多高的围墙根本不放在郑子浩的眼里,他走到车库边的围墙根处,向上一跃,手便搭在围墙顶上,手掌一按一用力,整个人便腾空而起,一跃而过,落在了围墙的那一边。
虽然明天便是进入初中的第一次期未考试,而郑子浩也没正正经经地参加学校安排的复习,但郑子浩却一点也不担心。尽管今天回的挺晚的,但他依惯例在车库后小树林的那块平地上行功走拳,然后打了水洗漱完毕,才爬上床去一觉睡到天明。
最近这一段时间,其实郑子浩也将大部分精力放回了学校,郑子浩要将这初中的第一次期未考试当成扬名立万的第一步,虽然其实他的名声已经足够响亮,又是体育冠军,又会玩音乐。但这些都不是属于一个正常学生的本分,他这次要考出个好成绩来证明他在学习上也是个好得不得了的学生。
他在认真地准备着期未考试。他从不认为在学习上能有不劳而废的美事,教室两侧墙壁上贴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他是认同的。但他更认同爱迪生的那句明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虽然这句话在中国教育界被偷梁换柱,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漏掉后面那关键的一句话:“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没有了后面这一句,全句的意义就完全改变了。爱迪生是个天才,他也是相信天才的。他对天才持一种“有条件的承认”的态度,即天才是最重要的,但天才也需要努力。爱迪生承认努力,但他归根结底更重视灵感。而在我们中国,从来只提前面这一句,这等于全面否定灵感的意义。而郑子浩作为重生者,从小就有意识地对脑域进行开发、锻炼,在观察力、记忆力这些方面是远强胜于常人的。所以他认为平时浪费太多时间进行重复劳动是不合算的,只在考前临时抱一下佛脚就足够了。
更何况郑子浩在永江的时候就曾学过了所有的中学课程,虽然有些课程只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学了一下,但这让他拥有了整个中学知识体系的基础,所以重新复习起来可谓事半功倍。
对于“数理化(数学、物理、化学)”这些所谓的聪明人才能学好的科目,只需要记住了概念和公式,加上所拥有的超强的计算力,分析与推理能力,对郑子浩而言,是件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他只是大略的复习背诵了一下概念、公式就差不多了,这三科他知道自已所掌握的知识应付初一这种程度的考试完全是绰绰有余了。
英语这门功课,郑子浩再拿手不过,他现在阅读过的那些英文原版书,决定了他的词汇量是奇大无比的,这种通过大量阅读来记忆单词比死记硬背的效果要好上十倍。郑子浩的阅读速度和对语法题填空题的感觉也好的很,而且在面对一些古怪刁钻的语法题时,他更是拿手,基础也是绝佳。毕竟中国的英语老师出的题目,不可能比那些用母语英语来写作的作家所用的俚语、俗语更让人难以理解。
或许语文的背诵会有一点小问题,然而对于阅读理解,写作文这些的,郑子浩有着极强的自信,经过互联网熏陶出来的重生者,有着先进二三十年的未来思想、广博见识、成熟心态的人来写初中作文,郑子浩估计自己或许没准还能震撼一下这个时代的阅卷老师的看法。
最大的问题就是出自于像历史、政治、地理、生物这类需要死记硬背的东西,郑子浩平时只在课堂上翻了一下书本后,就没怎么听课了,作业更是从没做过,现在就到“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时候了,就是看他的强记力的时候了。郑子浩知道自已最大的弱点就在于那些需要背诵的知识点上面,虽然他的强记能力出色,但百密难免一疏,万一考试真考的都是一些自己没记住的知识点,那就茶几上摆满了水杯,全是杯具(悲剧)了。所以历史、生物、地理、政治,这些别人看来不要动脑筋,只需死记硬背的科目反而成了他的拦路虎,是他要考出好成绩而需要攻克的难关,是他这段时期复习的重点。虽然他读了一个学期的书,却没正正经经参加过一次考试,对于本班,更别提本年级的学生的学习成绩是一点也不了解。现在复习完全是临时抱佛脚了,郑子浩凭仗的就是他自认为超强的抢记能力,希望这次别给他掉链子,可以说郑子浩将大部分精力放在这方面了。只要这几门考好了,郑子浩有把握上得了年级前十名。
之所以这么有信心,是因为郑子浩前几天找了教导处的老师,弄了一套去年的初一上学期的期未考试卷做了一下,然后对照标准答案,自己批改了一下试卷,发觉成绩很不错,满分一百的试卷,都上了九十分,甚至有几门满分。
例如那套生物试卷,有个题目是考显微镜的结构,后世的他记得在初中的时候背了好大一段时间:镜座、镜柱、镜臂、镜筒、转换器、载物台、目镜、物镜、遮光器、反射镜、目镜、粗准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