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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节卖歌(四)(2 / 2)

,也属于集体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签署的协议将特别声明这是“职务作品”。这样个人都不能因为这种劳动成果再次获利。

但是,像郑子浩这种创作出来的作品,他将自动作为版权所有者,他有权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该歌曲,创造该歌曲的拷贝或变奏曲,以及公开分销、表演和展示。如果郑子浩自己演唱并录制了这首歌曲,则郑子浩也持有录音版权,彻底与他人区分开。

不过,郑子浩在通过授予某人一份许可,可允许他使用自己的歌曲。但是,录制该歌曲并公开分销后,将免除强制许可,任何人如果想要涉猎该歌曲都无需郑子浩的特别许可。但是,他们需要按照法律向郑子浩支付法定版税税率,而且还要通知他们准备发行这首歌曲,并且每月向郑子浩发送版税结算单。未经郑子浩的同意,他们不得对歌词或旋律进行任何改动,也不得改变“歌曲的基本特征”。如果歌曲一经改动,则视为“衍生作品”。唱片公司很少使用这种方式,因为每月提供版税结算单,他们觉得太麻烦。他们一般都是与版权所有者联系并获得直接许可,以便他们能够更加自由地协商相关条款。

郑子浩之所以特别想保有版权的原因是,郑子浩知道在音乐界有很多没有注意版权的歌手最后都很悲惨。

比如美国乡村音乐的常青树和代表人物,乡村音乐的传奇人物默尔·哈格德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最重要的乡村音乐人,是获得的乡村音乐大小奖项无数,拥有数十首冠军单曲。他创作的歌曲融合了民谣、爵士、流行和布鲁斯等多种音乐特点。曾有三十七首单曲被列入十大乡村音乐排行榜(包括二十三首榜首歌曲)。但他从未收到过一张唱片版税支票,原因就是放弃了版权,却让唱片公司赚足了钞票。直到后来他通过一家小型的庞克摇滚唱片公司推出专辑之后,这一境况才得以终结。

郑子浩可不想自己也落得这么个下场。

“当然可以,”郑子浩笑道,“不过,顾先生,我希望你们的决定要快一点,因为我目前极需要一笔资金。所以不管是哪家唱片公司,只要它接受我的条件,我都愿意与它合作。我期待顾先生的佳音。”

王志诚听到这里,心里打起了小九九,我们华纳能不能与郑子浩进行这样的合作呢?他决定等会就向香港那边汇报一下情况。

“那我先告辞了。”顾辉嘉说着,脑袋里却在思考郑子浩提出这个合作的意图到底是什么。

郑子浩哪有什么意图,不过是上辈子在网络上看见很多当艺人的大红大紫时被公司当做摇钱树,极力压榨,气都喘不过来,而当他(她)过气时,则被弃之敝屣。他这辈子只想按照自己的步伐走,可不愿意被人牵着鼻子走。更何况他唱歌只是他众多可做选项中的一项,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现在的歌坛,那些那些真正红了的签约歌手根本忙不过来。这个时代无论是台湾还是香港,艺人都是起早贪黑疯狂地拍戏、唱歌赚钱,活得有够累的。他在网络上就曾听说过林清霞曾有一段时间忙着拍戏,每天只能睡三个小时。她的父母亲心疼女儿,把制片商送来的钱全部从窗户扔出去,以表示不再接戏。

郑子浩站起身来,说道:“远来是客,今晚上就由我做个东道主,让几位品尝一下我们潭洲的美食。”

郑子浩热情相邀,这几位唱片公司的来客自然不会拒绝,他们还想与郑子浩建立一种私人关系,毕竟“买卖不成仁义在”,即使这次不能合作,也想还有下次。毕竟一个天才的音乐人对于一个唱片公司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郑子浩微笑着说到:“大家从香港来到潭洲,都累得更呛。我安排个地方请大家吃饭。虽然没什么名气,不是个正规的餐饮场所,但一般人根本没机会在那里吃饭,而且味道也是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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