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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炼狱(三)——申诉(上...(2 / 2)

案呢。到底什么事儿?”

“好事儿!你什么时候申诉的?我怎么没听说呢。前楼你的辩护律师来了,要求见你。行啊,小子!弄好了可以提前出去了。不过,我得提前给你提个醒。别对这个事儿报太大的希望,万一不成了,你心里面再憋屈出什么毛病来。人进了这里来,最重要的是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说着为我带上了手铐。

这件事儿我是通过姐姐的书信得知的,所以并未感到惊讶。“噢。是我媳妇在外面搞的。当初就是害怕如果在监狱里申诉会影响到我挣分减刑,所以让我媳妇在外面为我申诉的。”

“你小子还挺有心计的。不过申诉是不加刑的,但是对挣分有没有影响就说不好了。”

“我也是多了个心眼儿,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呀!啊,我还带这个呀!”我吃惊的看着桃队手中的一条细细的跑链儿。

“监狱就这么规定的,凡是出院儿的都要带。”桃队正经的说。

“我就不用了吧!我,你还不了解。哪里敢逃跑呀,再说了又能跑到哪里去?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跑到哪都得被抓回来!”桃队听了这么说,寻思了一下,没再坚持为我带跑链儿。

在电视剧或者电影中,描述一个刚从牢门走出的人都会下意识的把眼睛闭上一会儿或者用手在眼睛前搭个凉棚以此来躲避刺眼的阳光。我不知道导演为何要这样处理,是为了表达里面的黑暗吗?在我被桃队带出那道不可逾越的院墙时,双目被眼前开阔的视野所吸引,顿时感觉到自己的眼神不够用了。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外面的阳光真的比院内的亮了许多,通透了许多。我贪婪地大口地深深地呼吸着外面的空气,惊奇地享受这一墙之隔的光明。

律师是在监区前楼办公室里接见的我。通过与律师的交谈,我明白了他此次来的目的,就是想从我犯罪主体的身份上做文章。因为贪污的主体必须是公务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他想通过一定的渠道来证明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闻听此言,我的心凉了。我在犯罪前的身份铁板钉钉的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想要否定这种身份简直就是方夜谭谈!不过律师有一点说的我还是比较信服的,那就是我在一审的时候不应该不请律师。因为我的犯罪行为是踩在挪用和贪污的中间线上,在判决时,往哪一方向判都可以说得过去,关键是看当事人如何运作了。现在即以判定为贪污,想要再改判为挪用是不可能的了。谈了半天,我明白了一点,那就是我姐姐的钱又白花了。

临分别前,律师告诉我半个月后就有可能开庭,他嘱咐我要好好准备一下庭审时的自诉。我点着头,我知道现在就是在走过场,就像是在演戏一样。

我申诉的事儿已经在监内疯传了,大家都知道我出去见律师了。等我一回到监舍就被一群人包围上了。大家东一句西一句的询问着,都希望我能够获得改判,希望我早日离开这个鬼地方。我从这群人的眼睛中看出了期望与真诚。在那一刻,我被深深的感动着。犯人也是人,也都有着正常人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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