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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 哥布林之森(1 / 5)

由于作者习惯每二十章分一卷,但排版上却是三章一排,这就导致每完成一卷势必在卷末留有一章的空白,作为强迫症患者,作者不容许这种情况发生,因此写个番外篇来弥补空缺。www.DU00.COm

在原文中,猪脚从逃离试验基地到进入黄金都市这个过程是报流水账,因为考虑到这不是主要剧情,详写十分浪费宝贵的篇幅,再加之作者迫不及待要写后面的剧情,因此就加快了书写节奏,在这里,正好借这个空档来重书一下猪脚当年的英姿,如若不喜可直接跳过阅读下一卷内容,不影响本文主线剧情。

…………

阿拉德历987年秋,帝国在比尔马克地区的转移试验失败,试验基地内绝大多数生物死亡,活下来的也发生不同程度变异,那里成为一个充满危险的不毛之地。

被塔莫斯灵魂附体的白逸云与剑帝巴恩决斗正酣,殊不料穷途末路的巴恩会有如此过激举动,他一剑劈毁转移能量存储装置,从而导致了有史以来威力最强,范围最广的究极大爆炸。

在爆炸发生的那一刻,塔莫斯燃烧自身灵魂能源来制造了一个护罩将白逸云包裹在里面,可直到他能量耗尽依然无法阻挡爆炸的冲击,接着白逸云手上的玉珠产生效应,将作用在她身上的转移能量吸收,从而最大程度减轻了大爆炸对她肉体造成的伤害。

虽然幸免于难,但白逸云依然遍体鳞伤,身上的衣服也被烧毁,还好她的魔心的再生能力极其强大,日日夜夜修补着受损的伤口,直到半个月后,她终于苏醒了。

刚醒来,她就得知塔莫斯的灵魂受挫,需要进入长眠,这下可好,莽莽天地,只能由她独自摸索,不过还好,她从来就没有依靠别人的习惯,确认好自己行进的大方向后,她就整装待发了。

洛兰原始丛林,位于格兰之森东面,当中隔了一条艾尔文长河,两年前,格兰之森被天火给付之一炬,成了如今的大草原,而洛兰森林却保持着原始面貌,它的年龄和这个星球一样古老,这里的生物也欣欣向荣,寿限极长,从而产生了不亚于人类的灵智,这些物种被俗称为“妖怪”。

而站在妖怪生物链顶端的,就是哥布林与牛头怪。

在当地土话中,哥布林的意思就是小不点,这种身高不足一米的生物却拥有极高的智慧,是阴险狡猾的代名词,别看他们小,成年雄性哥布林力量是人类的一倍半,速度更可达三倍,他们喜欢用石头制作武器,躲在树上偷袭猎物,只要是被他们瞄准的目标是很难幸免的。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要问了,这么聪明又强大的物种怎么没有取代人类成为大陆的主宰者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很懒。

用很懒来形容是抬举他们,把他们说成懒到骨子里,懒倒天荒地老海枯石烂都不过分。他们一天要睡十八个小时,如果不是肚子饿到前胸贴后背是绝对不会打猎的,他们还懒得洗澡懒得洗衣服,因此别人接近他们都会忍不住捂着鼻子逃跑。

当然,例外总是有的,一部分勤劳的哥布林会离开故乡,来到人类居住区学习,他们聪明异常的大脑无论学什么都很快,往往可以成为学府的高材生,接着他们会从事各行各业,都是领导级人物,有些特别优秀的还会自己开公司做老板,但没人喜欢去给哥布林老板打工,因为他们太会算计了。

不过这些特殊的哥布林是不会再回到家乡去的,那里脏乱差,人人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喜欢劳动,就知道抢劫商旅,杀人劫货,因此哥布林的名声极其糟糕。

今天,白逸云就来到了哥布林的领地。

茂密的丛林中,只能见到星星点点的阳光,地上的落叶很厚,一脚踩下去直没膝盖,下面烂泥恶臭不说,还深不见底,普通人陷下去就没命了。

白逸云中过几次招后想了个办法,她用树枝做了个雪橇,在落叶地上滑行前进。

由于童心未泯,她越滑越带劲,有时山路有坡度,她就一个冲刺滑下去,在摔过几次跟斗后,她渐渐掌握技巧,遇到断崖与峭壁都不在乎。

玩得尽兴后,天色也黑了,她来到一条小溪旁,一猛子扎了进去,痛痛快快洗了个澡。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一个月了,她没洗过一次澡,但这对她来说不算什么,因为在前世,她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洗的澡也早就记不清了,自己本来就不是一个在乎个人卫生的人,但投胎成女人后,她突然变得爱干净,心中也迫切希望可以洗个热水澡,可是地牢里没这个条件。

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她要好好洗净身上的污垢与疲惫,以便开始面对新的生活。

夕阳西下,明月当空,远处的山峦传来阵阵狼嗥,夜晚的丛林无疑是危机四伏的。

白逸云看着自己水中清晰的倒影,那是一个多么陌生又近在咫尺的倩影,这个真的是自己吗?仿佛一切都置身于梦境。

她想起在禁闭室,与同伴们相处的点点滴滴,傲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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