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风松前面,恭敬的施礼道:“多谢恩公相助,为青云镇消弭危难。老夫不知恩公在此,礼数不周之处请见谅。都怪我那外孙,他知道你在这里,也不给我说个明白,我说他怎么那样淡定。华盛!华盛!我外孙呢?危难已过,他怎么还不出来?赶快过来谢过恩公。”
夏青云见到自己的外孙华盛突然自称是风松,刚开始非常的惊讶,他很快他想明白了。一定是风松临时易容装扮成了华盛,他却不敢设想华盛一直是风松装扮成的。
风松摇头叹息道:“你不要喊了,我就是你喊的华盛。”
“你,你……”夏青云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中现出了哀伤和恐惧。
“你外孙在四年前就死了,当时我来得及救下他,只救了胡忠一条性命。”风松吐出实情。
“唉!”夏青云老泪流了出来。
想想也是,凭他外孙不会武道,身边只有一个武道低微的仆人,怎么可能躲过追杀从万里之外逃到青云镇?就算是风松护佑,也不可能护佑这么长的时间。此刻,他突然也想明白了,屠老板为什么临死前会说一个风字,因为屠老板在临死前知道了华盛是风松装扮的。而飞剑山庄之所以不理睬他们的求援,也是因为知道风松在这里,想要逼迫风松出手相救。
“不!你不是风松,你是少主,少主没死!”胡忠痛哭流涕的大声叫喊。
风松默默的看着他。
其他夏家武者纷纷惊惧的看着风松,他们一直以为的废物居然是风松。想到他们之前对风松的冷嘲热讽,他们都不禁感到羞臊和恐惧。假如风松跟他们计较,他们有九条命都死完了。
在风松面前,他们都是蝼蚁般的存在啊,只要手指头轻轻一捏就弄死好几个。
风松又在青云镇呆了几日,夏青云设下盛宴,感谢他的恩情。
期间夏青云突发奇想,想要招收他为孙女婿,族中年轻美女任由他挑选。风松不方便直说无意婚娶,一心只想着修炼飞升成仙,只能说自己有了意中人,这就要去追寻她的踪迹。
经过几天时间,胡忠不得不接收了华盛已经死去的事实,但他已经跟了风松四年,事实上已经是主仆了,建立了非常深厚的感情。听闻风松要走,他非要跟在身边。又说要取回华盛的骸骨,返回家乡妥善的进行安葬。风松跟他相处了四年,比跟风家人相处都长得多,怎么可能没有感情呢?他是以情入道,也不好坚拒胡忠相随,只能答应带着胡忠,一路上照顾他的生活。
风松在青云镇的钱财全部托管给了夏家,以前投资在夏家的钱财也没有要回来。夏家非常乐意风松入股,说出去夏家生意有风松参股,看哪个不开眼的胆敢侵犯?
这些天,周边许多势力前来归附,希望托庇风松以保平安,免得被沙茂给吞并了。这些势力以夏青云为首,成立了一个势力联盟,名称就叫做风松商号。
风松离开青云镇的时候,全镇所有的人都来送他。像他这种传奇性的大人物,不是什么人想见就能见到的,也许这是他们这些凡人唯一的机会了。每个人都非常珍惜能看风松一眼的机会。
风松不禁对青云镇也有些留恋。
他陨落到世俗界有九年时间了,在青云镇生活了三年时间,这时间不可谓不长。这么长时间的生活让他熟悉了这里的一切,难免都会产生一些感情,猛然要他离开,真有点舍不得。
嗒嗒嗒!
一匹骏马飞驰而来。
“华盛,风松,你这个大骗子。我不管你是谁,你欺骗我了感情,什么也不说就走吗?”
贝泰骑着骏马赶回到了青云镇。
自从沙茂突破到了先天,青云镇形势岌岌可危,随时会变成血腥战场,贝泰就离开了青云镇躲避风松。几天前,他听说风松解了青云镇的危难,而风松就是他经常一起鬼混的华盛。
他简直无法相信这个事实,骑着骏马昼夜不停的赶回来,沿途跑死了有十几匹骏马。
连续几昼夜的不眠不休,以他孱弱的身子骨,简直快要颠的散架,双眼血红的像冒火,眼圈黑得却是吓人。如果不是此时是青天白日的话,一定会被人认为他这是诈尸了。
“呜呜呜!”他下马抱着风松埋头痛哭。“你这个骗子,你这个大骗子,我原以为你跟我一样,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是一个不喜欢修炼的人,我将你当成平生唯一知己。没想到,你骗我,你骗我,你一切都是假的。你不只是喜欢修炼武道,你还是最妖孽的天才,你是无人能敌的风松。天啊,我一定是在做梦,这一切不是真的,让我快点醒来吧!我受不了这个,我突然感觉好孤单,以后我跟你天差地别,再也不能做好朋友了。不过,无论你当不当我是朋友,我永远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哈哈,哈哈哈,以后我跟人闲聊的时候,我就给人吹嘘说,鼎鼎大名的风松,那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跟他一起吃过饭,喝过酒,聊过天,泡过妞,我甚至跟他在一张床上睡过觉。哈哈哈,别人听了这些,一定会非常羡慕我的。像我这么有福气的人,能够跟一代妖孽修炼天才风松混过三年,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