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尸体挡住了,然后又被自己的枪弹逼迫,十枪九不中,看下来只在肩膀手臂等没挡住的地方受了些轻伤。剩下那些大面积乌青血斑,都是躲避时被反弹的钢珠所伤,看着狰狞碰着很疼但实际上没有危险,大多数甚至连皮肤都没有穿透。
唯一的大麻烦就是左上臂又被手枪击中了,这次子弹还留在里面,谁打的什么时候打的不知道,还好可能是流弹,入肉不深,但子弹卡在里面,左臂根本用不上力。
必须弄出来!
洪森一咬牙,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一狠心两根手指硬生生插入伤口,将子弹硬是拔了出来,咝,牙根差点咬断,牙龈中渗出丝丝鲜血。
见鬼的,是自制弹头,弹头一变形,生拽出来比锯条拉一刀还疼几倍,洪森满头大汗,抱着不断颤抖无法动掸的左臂,暗骂真太莽撞了。
左臂暂时是用不上力了,缓了几秒之后,用牙咬着衬衫,撕开几条布条,匆匆的打个死结,结头垫着块布,用力压在弹孔上,这是罗德教的应急止血法,也不知道管不管用。做完这些,洪森全身虚脱般的背靠在机器的外客商,大喘了几口气,微微放松一下。
左臂疼到麻木,但似乎并非无法忍受,能做到这样,洪森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半个月还不过是一个家里蹲的宅男呢。
职场上走神要挨训,商场上走神要失利,战场上走神就送命,再笨的人也知道这点,所以洪森不过休息了几秒钟,稍微缓了口气,就马上又警觉起来。
耳朵仔细聆听,洪森在脑海里判断着局势,有激烈的鞭炮声掩盖,可还是能够勉强分辨,枪声整齐了不少,看来那个什么乌老大要赢了,因为都是沉闷的猎枪声音,乌老大手下好像多数是拿着这个。
不能这样待着,一会他们缓过手来,来个包围就彻底完了,都是一打一片的猎枪,那时候速度再快也是个渣,必须尽快冲出去,是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