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的女儿。”
“这个我可不关心。说说曼尼斯吧!”
马克汉看了看报告:“他父母坐着最便宜的三等舱移民到这边。他的本名应该是曼尼克维兹,出生于东岸。曾经在父亲开设的毛皮店里学做生意,后来在圣佛斯哥公司工作,还当上了工厂领班。积攒了一笔钱之后,开始炒地皮;之后又做起毛皮生意,直到现在。他就读于公立商业专科学校夜间部;一九〇〇年结婚,一年之后就离婚了,从此出入各种俱乐部,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但是从来没有大醉过。据我的猜测,俱乐部里的消费经常是由他来支付的。他还在音乐剧上投资了很多钱,所以总有美女环抱左右。他尤其偏爱金发美女。”
“这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帮助。”万斯叹气,“在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有曼尼斯这样的人物。那么,那位医师呢?”
“斯科特医师的家族好像也是移民过来的。他是法匈混血,在中西部的一个小镇长大。是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医学博士,在芝加哥的时候曾经从事过一些黑市交易,但是从来没有被逮捕过。自从来到艾伯尼以后,就疯狂迷恋上了X光仪器的研究,发明了一种丰胸产品,还因此成立了上市公司,让他狠狠地赚了一笔。随后两年去了维也纳。”
“嗯,与弗洛伊德很像!”
“回到纽约之后,开设了一家私人疗养院,疗养院的收费高得离谱,于是他也步入了暴发户之列。从那以后,他一直很有钱。几年前因为一件毁约案被告发,但是最终以庭外和解的方式收场了。另外,至今未婚。”
“像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结婚的!”万斯说,“这个报告倒是很有意思,嗯,不错!我真想成为一名神经病,好让他来治疗我啊!我实在太想进一步了解他了!你说,那个可怜的女人被害时,我们这位医师在哪里呢?这一点,你能告诉我吗?”
“爱莫能助,可不管怎样,我都觉得他不会杀人的。”
“你很固执啊!”万斯说道,“好吧!我们继续。卡兰佛呢?他那个‘老爹’的绰号很有意思啊!可以跟贝多芬的绰号‘矮冬瓜’、俾斯麦的绰号‘疯狂的容克’媲美了。”
“卡兰佛是纽约坦曼尼协会忠贞的党员。他这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为政治作贡献,二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赫赫有名了。有一段时间,他还在布鲁克林区为民主党聚会专门开设了一家俱乐部。曾经担任过两届市议员,还当过律师。离开政坛以后,经营过一家小型的赛马中心,还取得了萨拉托加非法赌场的特许。现在在新泽西有一家撞球场。总的来说,是一个职业赌徒,而且酷爱杯中物。”
“结婚了吗?”
“很抱歉,没有这项记录。但是卡兰佛当时不在场,别忘了他有一张晚上十一点半在波士顿开的超速罚单。”
“这就是你刚刚说的不在场证明?”
“是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的确如此。”马克汉回答,“那张罚单上清楚地写着当时的时间、地点。波士顿距离这里大概有五十英里,开车至少要花上两小时。因此,卡兰佛大概是在晚上九点半左右离开纽约的,就时间而言,他没有办法在欧黛儿死亡之前赶到。另外,我已经查过那张罚单了,千真万确;而且那张罚单也是我让人注销的。”
“那位交警有没有当面指认卡兰佛?”
“没有,我在电话里向他描述了卡兰佛,并且他把车牌号码也记下来了。”
万斯瞪大眼睛,怜悯地看着马克汉。
“天哪!亲爱的马克汉,你实在让我……难道你不知道,那位偏远地方的交警,只是在那晚十一点半发生命案的时候,将一张罚单交给了一位在波士顿附近开着卡兰佛的车的中年男子吗?如果卡兰佛有意在午夜时分作案的话,那样的不在场证明,是可以事先安排的!”
“万斯,”马克汉哈哈大笑,“你这样说不觉得很滑稽吗?你以为每一个罪犯都会事先编造不在场证明吗?你太抬举他们的智慧了!”
“是的,”万斯的表情很冷漠,“我就是这样想的。如果一个人身处绝境,正准备筹划一起谋杀案的时候,他一定会激发自己所有的智慧的。真正让我惊讶的是,你们这些警员竟然会这么幼稚,认为谋杀案的凶手会不为自己的安全考虑。真令人失望!”
马克汉十分不满:“我敢向你保证那张罚单的的确确是卡兰佛本人从交警手中拿到的。”
“好吧,我相信你。”万斯无奈了,“那不过是一个假设罢了!当然了,也不排除它的可能性。不过我坚信,欧黛儿小姐是被一位心思缜密、智慧超群的人杀害的。”
“可惜我认为,”马克汉发怒了,“只有和她关系亲密的人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但是这些人只有曼尼斯、卡兰佛、斯科特和史伯斯蒂伍德。可惜的是,这四个人都缺少作案时间。”
“老朋友,看来我们俩要唱反调了。”万斯平静地说,“他们四个人都有嫌疑,而且我肯定,凶手就是其中一个!”
马克汉不屑地看着他。
“好吧!好吧!真相大白了!那么你告诉我,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