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力气把墓碑拔了出来,他翻过木碑,拔出腰上的匕首,开始刻字。
外人一直都觉得荆雷有勇有谋,但在他眼里,一直都是那个又傻又二又白痴,需要他时时刻刻跟在身边的愣小子。
“亡夫荆雷之墓”,木森林拍了拍身边的墓碑,脸上挂着的笑容说不出是轻松还是释然,他转头去看仍旧跪在地上往火盆里投着烧纸的荆长歌,那张本是俊俏调皮的小脸满是死气:“即使是悲伤,也要有个限度,想你堂堂烈火王朝的当朝皇后,难道要让你父兄蒙冤一辈子吗……”
荆长歌一惊,抬头望着木森林,咬紧的下唇几欲流出血来:“我知道了。”
“荆长歌,别忘记,你也姓荆,莫要堕了你父兄的名威名。”他就坐在墓碑旁,说的那般散淡自然。
荆长歌跪在地上,挺着笔直的脊背,张了张嘴,却是一句话都未说出口。
他遮住眼底的情绪,上前几步站到荆长歌面前,学着荆雷的样子把手掌附在荆长歌头顶:“小歌儿,若是不嫌弃,以后,我就是你兄长了。”
荆长歌抬头,泪流满面。
木森林用力,将荆长歌按到自己怀里。
荆长歌嚎啕大哭。
这是几日以来,她第一次哭。她不是不想哭,只是不知道该对谁哭,该怎么哭。
伤至至深,痛至至痛,原来,连一个守在她身边的人都没有,原来,连一个依赖的人都没有。
看天天是白的,看雪雪是白的,看人人是冷的,看世世态炎凉。
曾经,她以为,无论发生什么事,师父都是守在她身边的,却是原来,连这个人都没有。
凄凄惨惨的世间,映在她眼中的都是哀鸿遍野。
头七已过,荆长歌退去孝衣,正红的凤袍加身,抬眉冷眼,尽是帝后威仪。
她举杯为木森林送别,一饮而尽。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木森林放杯,告别荆长歌,翻身上马,重返战场。
荆雷,你即舍不下这天下黎民百姓受累,那我便,替你守着。
黄泉下你可要慢点走,等我去寻你。
话说起木森林和荆雷的初识。
那日还是一只弱弱的小鸡的木狐狸刚进长安第三日,就被一个身强体壮的强盗抢走了全部的银两。
饿了一天的木狐狸坑蒙拐骗,终于找到一个看似有钱长的又蠢的人请他吃饭。此人对他的话引以为知己!
“狗屁的知己,我只想吃饭!”木森林在心底恶狠狠的吐槽。
然后,可悲的事情发生了。
身为柔弱书生的木森林本就不胜酒力,却被荆雷硬灌了一坛酒,浑浑噩噩到了第三日才睡醒,
那科举的最后一科都考完了。
木森林先是仰天大笑,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离家出走,不用再受那个只懂蛮力的老头子压迫了,然后他又抱头痛哭,想他一介柔弱书生,又身无分文,如何在这残酷的世界生存下去?如果万一被那老头子逮住,知道了自己没有考试就落了榜,不先打断自己的腿才怪。
然后人高马大的荆雷又银光闪闪的出现了。
木森林讨厌又高又壮有没脑子的人,当然,可以任他欺负的荆雷除外。
所以,他瞬间便被荆雷“惊艳”了,那就是他活生生的救世主啊。
抱大腿成功的木狐狸光荣的躲过了他老子的穷追猛打,跟着荆雷上了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