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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8章 借壳上市(2 / 3)

网络。首钢“空降”山阳,无疑是看中了西山县三道沟钼矿这块巨大的、世界少有的多金属资源。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借助首钢这个平台,可以曲线上市。按照《物权法》善意取得原则,流失的巨额国有资产将变为合法。2008年4月30日,*t圣方在第二次过会中获证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只等证监会正式批复,便可恢复上市。

不料,正当司马长风认为可以高枕无忧之时,2008年5月证监会接到西山县王家川采厂等8家企业的申诉。

举报信指:圣方重组方案违反了《证券法》有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损害了第三方王家川采矿厂以及*t圣方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官场教父628

据*t圣方公告,富川矿业拥有的采矿许可证,系从钼都矿冶转让而来,已向地方『政府』缴纳了2.4亿元的采矿权转让款。在一般人看来,富川矿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是一个完美的、没有瑕疵的采矿权。

富川矿业的采矿证所指的西山县三道沟矿区内,采矿主体并不惟一。西山县那另外8家企业仍三道岭矿区生产,并且矿石产量大于长风钼业的产量(矿石质量不如长风钼业)。这种多家公司同时开采的生产状态,有山阳市和西山县两级『政府』的相关文件,也有长风钼来《采矿许可证》过户前的承诺,但重组方案并没有披『露』另外8家矿业的存在和生产实际情况,属于“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这份举报材料同时提供了12份相关文件及协议,包括上房沟矿区采矿权的演变、当地『政府』的相关批复和协调意见、富川矿业股权受让合同等内容,矛头直指富川矿业的采矿权不具备独立『性』、完整『性』。

这样一份举报,监管部门无法忽视,*t圣方重组的批准文件紧急停发,一支调查组随后奔赴西山。直至5月下旬,调查组形成意见,要求*t圣方以及重组方提交有关问题的说明,并且要求提供当地『政府』对相关重组事项的意见。批准文件的发放变得不可预期。

目前的状况与司马长风的预想有很大的出入。

与前些年的低『迷』不同,2007年前后,包括钛、镍、铬、钼等在内的有『色』金属价格一扫颓势,迅速拉升。矿产资源遂成为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竞相追逐的对象,对于那些手握资源的人,不论是转让还是上市,都能有不菲的收益。

司马长风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时机,上市是其摆脱种种纷争,将“金山”尽快变现,且收益最大的最好方式。纷至沓来的各路资本中,明处有名列全国煤炭企业10省名企——龙腾公司大张旗鼓,私下里远道而来的首钢控股也积极运作。

然而,与一般企业股权转让的自主决策不同,成立长风钼业时,司马长风曾承诺,10年内如向任何第三方出让长风钼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需经西山县『政府』批准。

其时,当地对资源转让早有一种观点:一个煤炭项目三四个亿的资本金,省外企业拿一两个亿就要相对控股,然后大量的靠当地贷款把项目建起来,真正套住的是省内资源。与其这样,不如让省内的企业参股。

另一方面,首钢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和协议受让,已经取得了*t圣方的大部分股权。和背靠首钢、主营投资管理的首钢控股合作,无疑会大大加快上市进程。

而“怎样获取『政府』批准?”,是一道难解的必答题。

期望尽快实现上市,从而心仪于首钢控股的长风钼业,一方面与龙腾公司保持接触,博得『政府』好感;另一方面又一次使用承诺,让利于『政府』。

这一次,长风钼业承诺:第一,将股权转让净收益的30%交县『政府』,如转让净收益超过10亿元,则将超出部分的35%交送『政府』;第二,股权出让、受让双方将在合同中明确承诺,按2008年3月省纪委协调会议纪要条款,保证县『政府』每年8%的分红收益权。

2008年6月,西山县『政府』批准长风钼业转让部分或全部矿业股权,但需确保“三条不变”原则:第一,股权变动后,长风钼业的名称不变,注册地点不变,税收体制不变;第二,当初挂靠的8家企业在金凤岭和银凤岭矿山的开发现状不变;第三,受让方应保证县『政府』每年8%的税后利润收益不变。

此时,距*t圣方公布重组方案仅短短几个月。但对于后两条有关矿山资源和利润分配的约定,公告的草案都没有提及。

如果不是举报,如此光鲜的借壳上市,谁能知道背后的故事呢?

有分析人士称,8家中小型企业之所以举报,主要是担心今后的矿产资源没有保证,丧失矿产资源无以为继。

如果长风钼业股权转让考虑到可能来自另外8家矿业等方面的障碍,并且作出相应的利益安排,皆大欢喜的方案并非没有。据闻,适当的经济补偿或者一定的股权安排,其实都在考虑之中。也许,一无所知的,只有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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