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乡间的一条小道之上,微红色肌肤的少年独自迎着秋风缓缓而行,他要去的方向是南方一个叫魔方镇的乡镇,
临走前血战告诉他,要想快速觉醒灭天血脉,那么就要去卧落城附近的一个叫魔方镇的地方,那里有一个非常奇特的冰火魔池,那里的冰火液很奇特,应该可以直接觉醒他的血脉,
所以,为了少走弯路,他才直接往那赶去,临行前,血战交代了他很多,万事小心,切不要强出头,最重要的就是让他不要锋芒太露,毕竟年纪轻,江湖深,很难预料种种事情的发生,
但是,所有的事许判是左耳进右耳出,他的这分自信就是血战最担心的地方,或许只有等他吃了亏后,他才能觉悟,什么叫江湖外江湖,强人上强人,
不过,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血战临走时给了他一瓶沸血丹与一百块玉钱,丹药足有两百颗,这可是大手笔啊,这种快速恢复血气的东西在战斗中可是绝对的宝贝,
现在的他还太弱,很需要这些,并告诉他,让他找个城镇,到时候给自己买一个空间手镯,有了那东西,总比放在自己身上强,财物露白可是很危险的,
一个让人独自行走了一月有余,并没有遇到什么人与乡镇,这日中午、许判来到一个山脚下歇歇脚,腹中饥饿,发现旁边有一番薯地,可是,他前脚刚刚踩进番薯地里,
便从山上下来五六个赤着膀子、手拿刀棍的大汉,虽然没穿衣服,但是,每人身上都纹着凶狠的豺狼虎豹野兽等刺青,着实吓人,许判看到来人时,心中一震,
这些人虽然看着恐怖,可是从每一个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息来看,全都比他要强,修为全在五六级残化期左右、
六人径直向许判走来,许判正想溜之大吉,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看着面目狰狞的刺青大汉,他可不认为是什么善岔,立即紧握双拳,血脉中的血旋缓缓转动,
咣、
还没来得及与之战斗,背后出现一人,一棍子就将许判给撂倒,昏迷不醒,
拿棍子打晕许判的家伙,看着比面前六人要和善一些,身材也矮小瘦弱许多,虽然也是光着上身,但是身上却没有一点颜色,一块刺青都没有,与这些人站一起,怎么看都是格格不入的画面,
“大傻,你干什么?”面前六人见这家伙在背后偷袭将许判打晕,睁着大眼睛面面相觑,领头一人开口问道,
“大傻,你神经病哪,要知道我们是土匪、不是强盗,对待路人要温柔一点,知道不,你这个粗鲁的法子人家会怕我们的!”旁边一个大嘴巴的家伙微眯着眼说道,
这个叫大傻的小家伙,一手抓着脑袋,一会抬头看天,一会低头看地,他实在是分不清楚,这大嘴巴家伙说的土匪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豹哥,我看这家伙拳头握的那么紧,肯定是想袭击你们,所以我从背后一棍子就把他给撂倒了,省事,嘿嘿、”大傻憨憨的说道,
嘣、
大嘴巴的家伙上前来,抡起手指就赏了大傻一个肉栗子,“你丫的知道什么呀,有咱们威武的豹哥在,就这个家伙能袭击到么,不用脑子想想,”
“好了,别吵吵了,赶紧看看此人有什么宝贝钱财的,拿了,把人给大姐头送去吧,说不定她会喜欢?”领头的豹哥手一挥说道,
“恩,我也认为大姐头会喜欢,因为这家伙的眼睛很迷人呢,我都有点情不自禁了!”豹哥身后一个汉子一手摸着脸颊,很是陶醉的说道,
“呸,你那是什么鸟眼光,明明是嘴唇最性感好不好,我就觉得这个嘴唇特性感,好像亲一口哦!”一旁另一个汉子发浪着口水直流,撇着一旁的汉子吼叫道,
旁边一众人等听的他恶心的神情,早就忍不住上去将他打个半死了,
“眼睛迷人些、”
“还是嘴唇性感些、”
“眼睛迷人、”
“嘴唇性感、”
“我觉得此人的鼻子最有感觉、、”
那个被打的大汉依然要与旁人争夺到底是眼睛迷人,还是嘴唇性感这个问题,惹得另一人也不服,
就在那两个大汉面红耳赤的争吵到底是眼睛迷人些还是嘴唇性感些的时候,忽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了起来,
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看到五人同时抛来的异样目光,大傻很是不自觉地双手都不知道怎么放才好,哆嗦着道:“怎么。怎么了吗?难道你们不认为他的鼻子很特别么?”
“你还真是眼光独特呀,此人的五官长得却是都很精美,可是唯独配上这个‘独特’的鼻子,英俊的样貌才会大打折扣得,唉,你小屁孩懂个啥,都别吵了,把人带上山吧,大姐头已经很久没有碰男人了!”听得大傻独说鼻子,豹哥很是老成一般的解说道,
众人点头也不再争吵什么,
随即,将许判身上一百块玉钱与那瓶沸血丹给搜了去,五六人七手八脚的将许判抬上了山,
此山名为凤凰山,有一伙强盗占山为王,打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