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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重逢(1 / 2)

这件事上辈子没发生过,宋稚儿也很奇怪,架不住训导主任殷殷期待的眼神,只好答应下来。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一向臭屁的叶大少爷也答应了出演男二号。

这段时间,在学校最火热的话题就是这次公演了,两大派系粉丝自然是力挺自己的偶像,同时所有人都好奇,这三位学校霸王,风云人物撞在一起,会擦出什么火花?

有爱好八卦的好事者在学校的BBS上虚拟了女神+王子恋,女神+少爷恋,立即激起千层浪,此贴长盛不衰。

两大派系的粉丝各自为自家偶像摇旗呐喊,渐渐的就对骂起来,差点再次升级为暴力事件。

话剧剧本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女主角林莎从小双目失明,传说在遥远的落英岛,住着无所不能的神仙,为了寻找光明,林莎在男一号度达的陪同下,踏上漫漫寻仙路。

司掌黑暗的魔鬼殇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处心积虑要破坏林莎的旅程。于是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景。

最后林莎和度达经过和殇的数次搏斗,终于历尽九死一生到了落英岛,见到了神仙,勇敢的林莎得到了神仙的祝福,恢复了光明。

自然,林莎由宋稚儿扮演,度达由文鼎扮演,叶宁曦演了魔鬼殇,其实最后出现的神仙也是他扮演。

这是部励志剧,校方为三个主演大开方便之门,专门拨了场地给他们排练。

剧里还有几个配角,不过都不太重要,所以除了周末全部演员要到场外,平时都是他们三个在。

演这种话剧对宋稚儿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她看剧本只需要一扫,就记住了全部台词,几轮排练下来,文鼎和叶宁曦对她刮目相看。

所以宋女神的闲工夫就比较多,有心勾搭勾搭叶大少爷,碍于王子在,总不可能肆无忌惮。

排练了快两个月,公演的日子到了,开演前一小时,宋稚儿第一幕要穿的裙子怎么也找不到了,这又是有人暗地里使绊子呢。

负责公演的老师急得团团转,宋稚儿不慌不忙从自己包包里抽出一条裙子:“用这个将就代替吧。”那是一条雪纺蕾丝的淡绿色长裙。

老师看了眼前一亮:“太好了,就用这个,宋稚儿快换衣服去。”其他人奇怪的问:“宋稚儿,你怎么会带一条裙子来?”

宋稚儿但笑不语,上辈子她没被少整蛊过,这种伎俩难不倒她,前几天她就想到了这个可能性,做好了准备。

经验和教训,比什么都重要。

穿着淡绿长裙的宋稚儿一上台,刚摸索着走了几步,说出一句台词:“我从来不知道,光明会是什么模样……”就获得了满场掌声。

宋稚儿长得本来就漂亮,绿色长裙衬得她宛如嫩得快滴出水的青葱,让观众都不由想到青葱岁月这个词。

她的表演自然朴实,天真自若,浑然天成,王子一上台,又是满场掌声。十分钟后,叶大少爷饰演的魔鬼殇出场,他的扮相邪气又俊美,有女观众尖叫起来。

上辈子宋稚儿和叶宁曦一起上杨教授的表演课,她从来不知道艾德蒙竟然有这样的天赋,一点不比她和文鼎逊色。

果然,这出话剧一公演,就赢得满堂红。虽然只是春风中学的公演活动,各大媒体报纸都做了详尽的报道。

因为王子出色的气质,他被选为至尊摩托拍广告。据说那位广告制作人就是看了公演的《光明与黑暗》,一眼就相中了王子。

宋稚儿知道,王子将凭这个摩托广告走上巨星之路,不过她不想和他拉上任何关系。

又据说也有其他广告商看中了叶大少,叶大少全盘拒绝了,理由是:累。大少爷根本不看重所谓的功成名就,因为他什么都不缺。

和上世一样,文鼎因为这个广告被巨星演艺公司发掘,签了合约,转读巨星艺高,宋稚儿终于可以远离王子,松了好大一口气。

出乎宋稚儿的意料,叶大少爷竟然也去了艺高读书,她傻眼了,难道这一世她要追着叶宁曦去巨星艺高?

宋稚儿纠结了整整一个星期,去?还是不去?

后来宋女神双眼布满血丝,咬牙下了决心:去!她不愿意艾德蒙就这样离开她的视线。她在填中考志愿时,又一连三项都填了巨星艺高。

笔试简直是轻而易举,只等面试通知书了。

宋蔷生最近有点鬼鬼祟祟的老看信箱,宋稚儿不屑的:“不就报考了巨星艺高吗?我早知道了。”宋蔷生惊了:“你怎么知道?”

宋稚儿:“我是个巫婆,你搞什么小动作我都知道,所以劝你乖乖的。”宋蔷生像看尼斯湖水怪一样看宋稚儿。

不出意外的,宋家姐妹的面试通知书双双邮寄到了。

宋稚儿的面试考试,再也不会因为记不住台词被扣分,她没有悬念的高中,并肯定会进A班。

开学的时候,宋稚儿自己搭车去的学校,再没有温柔体贴的艾德蒙,那一瞬间想起来她就差点哭了。

A班的宿舍果然好过D班太多,楼前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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