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鸦片商人渣甸【1784~1843】和马地臣【1796~1878】于1832年在广州设立的怡和洋行,其前身可推至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成立的柯克斯·里德行号。香港开埠后,怡和将总部迁往香港。由上海、广州等五个通商口岸和香港殖民地串联起来的中国东南沿海,是怡和鸦片趸船和飞剪船【快速帆船】驰骋的疆场。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前怡和的主要生意经,正是通过巨额投资和大量收购印度鸦片,将之运往中国沿海销售,从而打造出了无比强大的鸦片帝国,成为当时外商在中国最大的洋行,被称为“洋行之王”。
怡和与宝顺一直恩怨不断。19世纪30年代初,这两大洋行从印度贩卖鸦片到中国时,适逢加尔各答商行纷纷倒闭,怡和洋行运送鸦片的飞剪船将此消息带到广州,渣甸本人在佯装若无其事的同时暗自部署,因此怡和损失有限,但他向宝顺封锁消息,致使宝顺洋行损失惨重,双方从此结下恩怨。直至宝顺在1867年濒临倒闭而向怡和求援时,怡和依然见死未救。
同样,旗昌和琼记洋行在中国的航运业务方面竞争激烈。有历史学家认为,怡和洋行与宝顺洋行、旗昌洋行与琼记洋行,都是互不相容的竞争对手,尤其是怡和宝顺间的矛盾非常尖锐,所以,有宝顺参加,怡和自然不愿加入。
这种说法不无道理,但也不尽然。事实上,在19世纪60年代以后,洋行商人在中国以交叉投资的方式建立起企业内部的资本关系,已经相当普遍。轮船码头、船舶修造、保险等领域在香港和中国内地的外国大型企业,大多由多家洋行联合出资创办。如旗昌轮船公司,除主办者旗昌洋行外,还包括上海著名的15家美、英及欧洲大陆洋行。由苏石兰担任主席的香港黄埔船坞公司,其主要创办人也包括与船运业关系密切的怡和及大英、德忌利士两家轮船公司。
怡和与宝顺此时也并非没有一致的行动。像1863年上海至苏州的铁路计划,参加者就有宝顺、怡和等26家洋行;1865年广州至佛山的铁路计划,同样有怡和与宝顺等17家洋行参与【以上两计划最后均未成功】。
其实,逐利的本性、获利的多少、利益的得失,才是怡和与旗昌决定加入与否的关键。
第一次鸦片战争前,中国的国际汇兑业务一直由怡和、旗昌等大洋行兼营。战后,一批在伦敦注册并以印度为基地的英国银行,虽然先后将业务扩展到香港和上海,侵蚀着这些洋行的业务领域,但国际汇兑业务仍然把持在有实力的怡和、旗昌和宝顺等大洋行手中。19世纪50年代,由于大洋行的把持,英国在华银行的汇兑业务并不曾顺利地开展起来。那时,在香港和中国内地最有实力的丽如银行,其全部外汇生意还抵不上旗昌洋行的一个外汇柜台。怡和的实力则比旗昌更为强大。
早在鸦片战争爆发之前,怡和就以鸦片贸易中获得的大量现金开展汇兑和贷款业务。进入上海后,怡和的银行部门实际上包揽了上海大部分的国际汇兑业务,不仅包括一般的商业汇款,连英国政府的汇款也由它经手。各国领事汇到香港的公款,直到1855年还在用它的汇票,其他洋行和为数不多的外资银行没有一个能够与怡和分庭抗礼。
为了保持与中国商界和政府的密切关系,怡和洋行还曾积极贷款给中国的钱庄和地方政府。当时,据称怡和与上海70多家钱庄保持着密切联系。1863年,怡和创办“怡和钱庄”,向中国富商放款,在上海滩声名显赫。老牌的怡和洋行正是不愿放弃利润优厚的国际汇兑和贷款业务,才拒绝入股汇丰。不论是旗昌还是怡和,都不会主动放弃它们的银行业务。金融服务的大头,由大洋行转到专业银行经营,尚需经过一番博弈。
这些大洋行与专业银行之间的矛盾尖锐化,在汇丰申请营业执照的过程中更加暴露无遗。汇丰要正式成立,必须由香港总督颁布特许令,在香港完成立法,同时获得英国政府批准。汇丰银行临时委员会第一次有正式记录的会议,是在1864年8月6日,汇丰正式营业的时间是1865年3月3日。取得英国政府的营业执照,则到了1866年8月14日。尽管汇丰银行营业后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营业执照却迟至一年多才拿到手。
出现这样的拖延,交通条件的限制是一个原因--当时轮船从伦敦驶抵香港至少需要50天,但汇丰的传记作家柯立斯认为怡和洋行从中阻挠是一个更具决定性的因素。这个营业执照的第四条规定:汇丰银行除了在中国以外,还有权在伦敦、印度、新加坡、日本等地设立分行,经营承兑、存款和汇付的业务。数家在华外资银行的侵入,虽然使怡和等大型洋行对银行业务的掌控有所削弱,不过这些银行的总部都设在伦敦或印度,真正的威胁并不大。汇丰银行总行设于香港,对怡和获利丰厚的汇兑业务,自然是个大威胁。
因此,怡和拒绝接受配股,并使出浑身解数,在香港、伦敦两地同时展开一系列阻挠活动,特别是针对汇丰经营汇兑权力的漫无限制。但是,怡和的反对使汇丰银行获颁营业执照时间拖后,却并没能阻止其获得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