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所在的公司2000年12月31日购入一台管理用设备,原始价值168000元,原会计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8000元,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由于技术因素以及更新办公设施的原因,已不能继续按原定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于2005年1月1日将该设备的折旧年限改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4000元,该公司的管理用设备已计提折旧4年,累计折旧80000元,固定资产净值88000元,从2005年1月1日起,改按新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那么每月折旧费用是多少?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一般采用未来适用法,即对以前已提的折旧不再追溯调整,按照剩余净值、重新确定的净残值和剩余折旧年限确定折旧额。如上例,每月应提折旧为(88000-4000)÷2÷12=3500(元)。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一般由企业根据资产的使用状态,经济寿命以及资产的使用强度综合制定即可,即在会计核算上,固定资产的具体折旧年限上,企业是有一定的自主权的,但在税法上,固定资产有一个最低年限的规定: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