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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4 / 17)

记表》,连同《普通发票领购簿》及霉变、水浸、鼠咬、火烧残存发票,交“发票管理窗口”办理缴销。

4.5代开发票

代开发票,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税收法律、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税法规定对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经营、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开具限额、被依法收缴或停止发售发票、外埠纳税人从事临时经营及其他确需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同时,要按规定缴纳有关税收。

(1)代开普通发票。

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发生属增值税、消费税应税项目的业务,可向所在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税款和发票工本费。

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业务发生证明。

[2]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国税机关领娶填写《代(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并按规定缴纳税款和发票工本费。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购销合同或购货方出具的购货证明。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5.办理出口退税

(1)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提供的凭证。

[1]购买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普通发票。申请退消费税的企业,还应提供由工厂开具并经税务机关和银行(国库)签章的《税收(出口产品专用)纳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税票)。

[2]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必须对销售明细账与销售发票等认真核对后再予以确认。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税票和销售明细账,必须于企业申请退税时提供。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则上应由企业于申报退税时附送,但对少数出口业务量大、出口口岸分散或距离较远而难以及时收回报关单的企业,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审核,其财务制度健全且从未发生过骗税行为的,可以批准延缓在3个月期限内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应扣回已退(免)税款。

[4]出口收汇单证。企业应将出口货物的银行收汇单证按月装订成册并汇总,以备税务机关核对。税务机关每半年应对出口企业已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收汇单证清查一次。在年度终了后将企业上一年退税的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进行清算。除按规定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单的货物外,凡应当提供出口收汇单而没有提供的,应一律扣回已退免的税款。

(2)办理出口退税的程序。

[1]出口货物退税企业应在其出口货物装载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后,向其报关的海关申请出口货物的退税专用报关单(浅黄色)。出口货物在口岸海关直接办理出口手续的,由企业在口岸海关办理。出口货物在内地海关报关后转关至口岸海关出口的,内地海关在收到口岸海关的转关通知单回执后,才予以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海关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价格等签发出口货物的专用报关单,并按规定收取签证费。海关签发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的时间为: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至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的6个月内。

[2]办理出口退税必须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后,因此,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要待货物提取出仓库并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海关才能签发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通过转关运输方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企业应在货物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向出境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3]提取出口保税仓库货物销售给国内企业或三资企业进行深加工产品复出口的,海关按结转加工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予签订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4]企业遗失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可以补办,补办时间为自该出口货物办结海关出口监管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时,企业应先到主管其出口退税地(市)的国家税务局申请,税务机关经核实出口货物确实未办理过退税后,签发《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企业得到《报告》后,应该到出口货物原签发海关去办理补办报关手续。海关凭《报告》补签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5]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办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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