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利润将显得过高。当然,还可能会有其他的迹象。在评估存货高估风险的时候,注册会计师应回答以下问题,回答“是”越多,存货舞弊的风险就越高。
[1]存货的增长是否快于销售收入的增长?
[2]存货占总资产的百分比是否逐期增加?
[3]存货周转率是否逐期下降?
[4]运输成本所占存货成本的比重是否下降?
[5]存货的增长是否快于总资产的增长?
[6]销售成本所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是否逐期下降?
[7]销售成本的账簿记录是否与税收报告相抵触?
[8]是否存在用以增加存货余额的重大调整分录?
[9]在一个会计期间结束后,是否发现过入存货账户的重要转回分录?
案例来源:《财务与会计》
从当前情况来看,企业之所以会频繁发生会计舞弊,其主要根源就在于:
1.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或无效从目前国内企业的现状来看,公司控股权一股独大,决策权控制在一个或少数几个人手中,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内部审计的功能极不健全;高层管理人员频繁变动;企业过度扩张;此外,由于企业内控制度的设计和运行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管理人员在执行内控制度时的判断失误以及对指令的误解而使内控制度失效;相关职务的管理人员相互勾结,内外串通导致舞弊;高级管理人员将自己的行为凌驾于控制制度之上,特别是在政企不分、行政干预下,导致了股份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这些内在因素的共同影响,削弱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力,必然容易诱发会计舞弊行为。
2.目前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尚有不完善的地方目前,大部分企业还是把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营业利润作为评价企业业绩好坏的主要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下的营业利润来评价企业经营好坏的好处是符合目前的会计制度,简便易行。但同时也要看到,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营业利润由于常常受到成本费用在受益期间摊配的影响较大,而这种摊配的合理与否往往是建立在企业经营者对相关经济事项的“合理预期”的基础上的,因此其科学性、公允性外界无法准确了解。这就为经营者作假舞弊提供了方便,即使其作了假也不能及时地被发现。
3.监督和激励机制不对称目前,在许多企业中,特别是在国有企业中,监督与激励机制不对称的情况比较严重。一方面,经营者的业绩与报酬往往只简单地以工资的形式被一次性规定了,不能及时地按照经营者所做的贡献来对经营者进行对等的激励。经营者为企业做出了贡献,但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质上的不满足成为个体实施舞弊行为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尚处于转轨时期,现代企业制度尚未真正地建立起来。因此,在企业中普遍缺乏严格的、科学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所有者授予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并且对授予的权力监督不力。
4.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舞弊当前各国的法律规定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大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审计业务,另一部分是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不仅包括了代理会计业务,而且包括信息技术、法律援助、纳税计划……人力资源招聘方案等业务。据统计,美国1999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服务收入占了全部收入的51%。安达信事务所2000年获得安然公司付给的业务收5200万美元,其2700万美元是咨询和其他服务费用。显然,咨询服务已超过了审计业务,成为事务所主要的业务,使得事务所在进行审计时不得不考虑另一方面的收益,与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5.对舞弊者处罚不力《公司法》第212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出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还有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的行为……却没有给出“违反了怎么处理”的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