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了。我们可能经常把每日待处理的事区分为三个层次:(1)今天“必须”做的事(即最为紧迫的事);(2)今天“应该”做的事(即有点紧迫的事);(3)今天“可以”做的事(即不紧迫的事)。当然,对自己需做的事进行整理是一个好的习惯,但错误的却是排错了事情的优先次序。
有时,重要的事也是紧迫的事,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愈是重要的事愈不紧迫。例如参加管理技能培训,向上级提出改进营运方式的建议、培养接班人等甚至个人生活中的诸如减肥、戒烟、检查健康状况、补牙、立遗嘱等都是重要的事,但是却不是紧迫的事。它们往往因为不具有紧迫性而无限期地延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