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也不会和他们一起无界限地共事。也许一个管理者能够百分之百,甚至百分之一百二十地完成工作,但是如果他不和团队成员沟通,也不与其他人交换想法的话,整个团队就只能完成65%的效能。
——关注“做正确的事”。高层管理人员大多只擅长制定政策、方针和程序,而不能制造一个有强烈吸引力的、美好的愿望。他们只关注实现组织的高效率,以及更有效地控制整个系统和组织。他们只关注“做正确的事”。
——关注工作程序。他们会认为自己是规则的制定者,将自身视为现存秩序的卫道士,凭借这些秩序,他们实现着自身价值并获得物质利益。管理者的自我意识通过现存组织的强化和永久化得以加强,他们与其所承担的职责和责任协调一致。并且由于他们信任自己制定的规则,因此他们能够接受由此而带来的损失,他们相信这在以后能够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