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欧历史上,王室可以更替,但不能脱离血缘体系,如同日本天皇“千年一系”,除非异族征服(比如北欧海盗),极少有人干掉国王自己干。杀掉国王,不过就是大革命那么几次,而且国王掉脑袋,王子照样可以继承王位。
英国贵族不能要约翰的命,他们的办法是让国王签订契约。1215年6月5日,谈判桌前,贵族们得到了他们所要的契约,这就是《大宪章》。
如果这事放在中国任何一位帝王身上,必定是知耻而后勇,一定是先签宪章,等老子有了实力再翻脸不认账。比如,“卧薪尝胆”,其实是违约行为。
在英国乃至欧洲的历史上,契约是约束封建领主、农奴乃至国王的根本制度,整个欧洲之所以还存在,靠的就是契约,誓言是不能违背的。
“英国教会应享有自由、英国臣民及其子孙将如前述,自余等及余等之后嗣在任何时间与任何时期中,永远适当而和平,自由而安静,充分而全然享受上述各项自由,权利与让与,余等与诸男爵据以宣誓,将以忠诚与善意遵守上述各条款”
--英国《大宪章》
《大宪章》对王权形成了永久性限制,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财产私有权;
不经法律审判,不得逮捕和任意囚禁任何人;
平民人身安全应该得到保障,平民有权反抗君主;
不经贵族同意,不得征税。
王权,从此不再至高无上,至高无上的只有法律。
从此,王在法下。
不过,《大宪章》只是一些死条文,还不是社会生活习惯,只要当权者不想遵守这个契约,随时都可能撕毁宪章。
战争,在法国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王权得到了空前加强。
参照本节开始提出的理论:法国失去了英国的地缘竞争,城镇和领主已经无法制约在战争中成长起来的王权。
路易九世(1226-1270年)当政时期,王权开始蚕食领主的司法、货币和军事权,王室开始向各地派遣官吏直接统治臣民。领主丧失了征税权、铸币权和名义上的司法权,国王享有最终裁判权,商业税收统一收归王室,领主之间不得私自开战,全国统一使用王室铸造的货币;最可怕的是,法国王室在13世纪后期已经拥有一支常备军,这是封建集权的必要条件。
显然,王室不是善茬,未推行封建专制,只是时机未到……
此时,法国还没有产生王权社会意识,人们生活习惯中,领主仍旧在自己的地盘上有很大权力。虽然领主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然延续状态,并未完全被国王剥夺。
为了在国内获得广泛支持,也为了给统治正名,当然,更多还是为了限制领主残存势力,法王开始召开包括教士、贵族、市民参与的“三级议会”。在议会中封建领主的席位少而又少,国王不可能给反对者留有太多席位。
说到底,议会代表自身利益,一旦条件变化,很快也就变为集权的敌人。尽管王权可以直接消灭议会(后来的历史中,法国王室不是没干过这样的事),但这样做的条件是,王权建立帝国统治框架可以直接控制整个国家。
接踵而来的英法百年战争打破了法国王室中央集权的梦想,法王没有时间建立自己统治整个帝国的官僚框架。后来的轮回中,法国战争不断,王室始终没有机会踢开议会,即使在最专制的波旁王朝,法国议会始终存在……
此时此地,无论《大宪章》还是议会对国王来说都是工具,用途是打击对手。但是,《大宪章》和议会为西欧播下了强大的种子,开始孕育西方文明,有了这粒种子,西欧注定会走出黑暗的中世纪,步入近代文明。
英法百年金融战1:骑士断缨
当胜利者欢呼的时候,不知是否意识到,千百年后铅华洗尽,最伟大的胜利落到史籍不过也就是那么一两页纸。透过字里行间,我看到一将功成万骨枯,看到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还有一个个家庭,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世界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战争,无论史书如何描写,都只是在说一件事,无非若干人打败了若干人,若干人又杀掉了若干人。人们讴歌战争,反抗侵略者、民族独立……,似乎随着战旗飘扬,正义得到声张、邪恶最终灭亡。
所有战争都是悲惨的,真正在战场作战的,不是你知道的将军,而是你不知道的士兵。这些人素未谋面,更谈不上仇恨,对他们个人而言,这种殊死搏斗有何意义?
当胜利者欢呼的时候,不知是否意识到,千百年后铅华洗尽,最伟大的胜利落到史籍不过也就是那么一两页纸。透过字里行间,我看到一将功成万骨枯,看到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还有一个个家庭,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死掉的人,可惜不是你!
何况战争邪恶与否,很多时候全看胜利者能否真正成为强者。印第安人被屠杀,殖民者肯定是邪恶的,现在究竟有几人敢讴歌印第安人的殊死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