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市场节奏,包括新产品开发的节奏、价格与规模的节奏、竞争的节奏。//WWW.SangWu.Net首发更新//百度桑*舞*小*说*网//未来成功企业家的营销能力,便主要体现在他对市场节奏的掌握上。
三是“学习配置”,成为一个主动积极的资源配置者。未来市场的共享与竞争将同时存在,当竞争进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行业领袖之间的默契便显得十分的重要了。而要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便需要企业在体制上进行持续的创新。2000年,麦肯锡公司对美国78家公司的研究报告表明:“为做好资源配置所需的企业结构和体制结构之间的协调,有时候似乎会违反内部一致性。”也就是说,企业必须不断地对自身的体制进行改造和创新,形成一种开放式的企业文化和体制结构,以适应无时不在的挑战与整合。
惟一可以延续的优势,就是创造新优势的能力。
对娃哈哈如是,对中国市场上的所有企业莫不如是。
1989年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查尔斯·汉迪出版了著名的《非理性的年代》(《TheAge of
Unreason》)。在书中他第一次提出了“不确定年代”这一新概念。他指出,未来的时代是“不连贯”和“不确定”的,“3I”(信息information、情报intellegence、想法ideas)的突变性出现,使得任何企业必须时刻保持一种求变的心态和组织结构,必须全身心地坚持学习和创新。汉迪在书中写道:“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东西开始动摇,未来的形态就掌握在我们这些雕塑者手中,我们为自己而雕塑未来。只有一句预言站得住脚,那就是——没有一句预言能站得住脚。”
汉迪的声音远远走来,已越来越清晰。在过去的几年里,IT网络泡沫的破灭,安然、安达信、施乐以及世界通信丑闻的爆发,华尔街信用体系的摇摇欲坠,以及中国无数知名企业的沉浮飘摇,让我们对未来有了更多的警觉和清醒。
没有一句预言站得住脚,没有一家企业的未来是确定的,没有一种营销的模式是永恒的,没有一次成功是可以被复制的。
每一天都充满了疑问和挑战。我从来处来,却已无法退回;我向去处去,却没有必然的绝对。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关于娃哈哈和宗庆后的“非常营销”,肯定还有更精彩的续篇。
未来,已经提前到来,且在不确定之中。
营销案例“幸运”的冰茶
可口可乐的配方是美国乔治亚州的约翰·彭伯顿医生于1886年发明的。他在自家的后院里将碳酸水和糖以及其他原料混合在一只大铁锅中,调制出了这种风靡全球100多年的褐色液体。一个很有趣的营销命题是:如果当年约翰·彭伯顿医生将他的配方及“可乐”进行了专利注册,那么,百事可乐就不可能面世,可口可乐还会有日后的辉煌吗?
恰巧,在中国的饮料市场上有一个与此命题很有关的案例。
1993年,旭日升集团推出“旭日升冰茶”,打响中国茶饮料市场的第一枪。随后几年里,旭日升迅速走红全国,到1997年,销售额突破20亿元,成为饮料领域的新星。也是在这时,娃哈哈、康师傅等饮料巨子也看好茶饮料市场,纷纷推出了冰茶系列。
1999年,旭日升突然向国家工商局提起诉讼,以“冰茶”为旭日升品牌的“特有名称”为由申请保护,并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娃哈哈等停止“侵权行为”。旭日升集团认为,“冰茶”是旭日升集团的科研发明,为全球独有的“充气茶饮料”,因此,任何企业都不得生产“冰茶”产品。
由此,一场关于冰茶的名称之争赫然挑起。
娃哈哈等公司认为,“冰茶是茶饮料的一种,是茶商品的通用名称”。在一份递交给有关职能部门的公函中,娃哈哈提供证据表明,早在1904年,美国人就发明了“冰茶”,雀巢等公司都销售过多种冰茶产品;而在国内,1985年就已经出现了“冰茶”这个名称,在1993年便至少有湖南、北京的两家企业推出了冰茶系列。
在这样的争执中,双方都提供了各自的依据和理由,而其背后的真正缘由自然还是商业利益的驱动。旭日升显然不希望有任何人在它一手做大的“奶酪”里切走一块。当年秋天,国家工商局最后裁定:认定“冰茶”为旭日升商标的特有名称,除旭日集团外任何企业不得使用。
尘埃落定,侥幸胜出的旭日升可谓喜从天降,冰茶“幸运”地成了它的“独享奶酪”,从此无人可分享。而娃哈哈、康师傅等则被迫转向,相继推出了各自的冰红茶、冰绿茶及柠檬茶等系列。
然而,时隔三年多后,市场的走向却大大出乎旭日升的预料。由于多家品牌企业主打“冰红茶”、“冰绿茶”,致使其成为了茶饮料市场的主流消费概念,而由旭日升一家独打的“冰茶”概念则因一个巴掌拍不响而被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