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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女性婚姻心理(2)(2 / 3)

怀旧心理。多见于前婚夫妻感情深厚,一方因病或意外事件而亡故的再婚者。再婚后时常流露出对前婚配偶的怀念之情,而这种怀旧心理最易引起再婚中对方的痛苦。所以,再婚者在再婚后必须从感情上面对现实以增强对怀旧心理的防范。

比较心理。再婚夫妻容易犯的一个毛病,便是用原配偶的优点与现配偶的缺点相比较,事事挑剔,处处不满。这就会伤害对方的感情,也使自己对重建的家庭失望,导致婚姻的再度破裂。殊不知人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应当积极地全面地评价对方,了解对方,认识对方优点,帮助其克服缺点,使对方成为自己理想中的配偶。

嫉妒心理。许多再婚者常嫉妒或计较对方的前婚生活,不时地揭其隐私、捅伤疤,亵渎对方人格,挫伤对方自尊心,日久必将影响双方的感情。因此,再婚夫妻必须防范嫉妒心理,特别是性爱型嫉妒,重视对方的心理贞操,珍惜对方爱的感情,抚慰对方饱受创伤的心灵,才能使两颗心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报复心理。不少被动离婚者,对前配偶心怀怨恨,在重新选择对象时只要求外貌或某些方面超过前配偶,达到报复的目的。由于这种选择常有盲目性,不讲感情基础,非但不能使自己的心理得到平衡,而且也会使再婚后家庭基础不稳固。因此,婚姻心理学家认为:重要的是反思一下自己,重新评价一下自己在过去家庭中的表现,找出前婚的误区,并不断地完善充实自己,这才有助于在新组合的家庭中当好称职的角色,从而,提高现实婚姻的质量。

习惯心理。一般在第一次婚姻中可能已经形成了各自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再婚后相互之间一时不能适应,特别是性生活习惯,如果互相不去了解和熟悉对方的欲望、要求和技巧,很可能导致性生活的不和谐,引起双方的不满。所以,再婚夫妻应当主动适应对方的习惯,寻找一个能照顾到双方习惯的折中解决办法。此外,双方都应有足够的宽容精神,扬长避短,互相协调,逐步建立起新的生活习惯。

自私心理。初婚家庭的子女用血缘这条固有纽带,把父母粘合在一起,而再婚家庭的子女因无血缘关系,容易滋生矛盾而起离间作用,易使各自父母产生自私心理偏袒自己子女。其实,血缘不能完全超越后天的感情,关键是再婚后双方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大度博爱的胸怀,处理好与继子女的关系,如果视对方的孩子如自己的亲生儿女,甚至更胜一筹,那就可以大大缩短再婚夫妻的心理距离。

戒备心理。再婚夫妻双方都有一些过去家庭中的财物,鉴于前次婚姻的破裂,常会产生戒备心理,实行经济封锁、分心眼、留后手、闹独立,这会使现实家庭名存实亡。其实,既然重建了家庭,就应该毫无保留地共同使用一切财物,这样才能密切夫妻感情。

而且,再婚后的女人由于种种原因,在性爱方面也往往存在着障碍。女性再婚,重建家庭,重新回到爱的港湾,乃是一大喜事。但是有些再婚的新娘们却为出现性生活不协调、性高氵朝不足的现象所困惑,深感不快与不安,甚至会再次影响到二人的感情。当然,这种情况并非是性功能减退所致,主要是由再婚心理障碍引起。

女性再婚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离异,二是丧夫。离异的女性,她们曾经历感情危机、家庭破裂的心理创伤,这种阴影始终笼罩着离异女性的感情发展。重组家庭之后,她们又担心不幸会重演,因此不像初恋时那样喜怒哀乐溢于言表,相反会更加小心谨慎,避免发生裂痕。而丧夫的女性,她们的悲伤情感会延续很长一段时间,心灵的创伤较难因重组家庭而完全愈合。由于这种种原因,再婚女子在性生活中,一方面不敢吐露自己所喜爱的动作、姿势,另一方面又时时会与以前的性生活相比较,在这些不良心理因素的影响下,有些再婚女子的性生活自然难以达到性高氵朝。

女性再婚,家庭重组,不是一张结婚证书就能划上圆满的句号,因为双方家庭人员间必然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矛盾,不同年龄辈分,不同背景环境的人之间的磨合才刚刚开始。相互认可、和睦相处决非一日之工。这一阶段,在心理上男方较女方更容易解脱从前的阴影而进入新的状态。所以男方读懂自己新娘的心理是非常必要的,平时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多多关心爱抚女方,让女方从阴影中彻底解脱出来。在性爱活动中,男方要主动地诱导女方,征询女方的意愿,采用女方最容易接受的爱抚动作以激起女性的性高氵朝。只要有一次诱导成功,女方便能体会到再婚后仍能充分享受性生活乐趣。

离过婚的女人面对婚姻,往往会有一种恐惧,大概真的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正是众多离婚女人共有的一种心态,应该正确地面对。对爱情、对婚姻,作为女性应该时时保持一种度,一种不轻易伤害自己亦或伤害别人的度。但是作为男性,应该大度并给予关怀,缘来了,是你的,就要把握住,不要轻易地错过;缘没有来,也不可强求或将就,毕竟第二次的选择需要“慎重”。

当人们把离婚当成解脱心灵痛苦的一种措施时,才会发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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