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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侦查讯问取得成功的主体心理因素(2 / 2)

同观念,对待犯罪行为及其原因和危害,在某种程度上有着共同的认识,这是讯问与被讯问双方之间达到心理贴近和相容的思想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双方才能有开始对话和继续对话的动机和愿望,希望通过对话把有关犯罪问题搞清,并取得一致性的看法。

2.被讯问对象相信侦查人员能够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地、公正地对待和处理所讯问的有关犯罪问题,尊重被讯问对象的人格及合法权益。这是其接受讯问,并在讯问中自觉配合、主动陈述的重要心理原因。当然,这种相信也和侦查人员在讯问中主动进行心理琉导是分不开的。

3.侦查人员相信被讯问对象在法律和政策的感召下,有可能认清事非,区别罪与非罪,选择正确的道路,对所讯问的问题做出真实的回答。侦查人员只有对被讯问对象持科学的态度,才能在讯问中积极耐心地做思想工作,使其明确认识,减轻心理压力,消除心理障碍,缩短彼此之间的心理距离,进而达到心理贴近和相容。

4.侦查人员与被讯问对象均对讯问的顺利进行看成是可能的,并愿意在讯问过程中共同努力,促使讯问圆满完成。

侦查讯问过程中的心理贴近和相容,侦查人员是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其主要是靠侦查人员通过与被讯问对象的心理接触,运用情深意切、情理相融的言语表达和良好的举止行为的影响,使被讯问对象受到启发教育,缩短双方心理距离而达成、保持和发展的,并直至讯问完结。这种心理贴近和相容的程度越高,讯问的效果也就越好。

七、合理运用“人体语言”

“人体语言”也称作非语言符号,是指人们在交往时的动作、眼神、脸部表情等。它既可以配合有声语言发挥作用,也可独立传递信息。

侦查人员在侦查讯问中,常常根据讯问对象的心理状态和讯问进行中的气氛,有意识地通过一个意味深长的脸部表情,一个传神的目光或一个动作等“人体语言”的形式来传递讯问中的信息,以对讯问对象发生有效的心理影响,促进讯问工作的进展。这种方法有时比一番直接的言语表达还有效果。侦查人员能善于根据讯问需要运用一些“人体语言”来辅助讯问中的言语表达,就会收到更加良好的讯问效果。

侦查人员在侦查讯问中运用“人体语言”,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根据讯问对象的心理变化实施“人体语言”

在侦查讯问过程中,讯问对象随时都可能发生心理变化。因此,侦查人员必须根据讯问对象的心理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人体语言”,才能提高讯问效果。如当讯问对象在思想上有了正确认识,决心悔改,准备交待罪行时,侦查人员就应以赞同和肯定的面部表情表示欢迎,使其产生信任感,增强勇气,进而彻底坦白交待罪行;当讯问对象拒不认罪,顽固对抗时,侦查人员就应怒目而视,表示气愤和反对,使其望而生畏,产生心理压力,促其认罪服法,交待罪行;当讯问对象表现出思想矛盾斗争,有着心理压力和障碍时,侦查人员就应以关注的目光表示理解或同情,使其减轻心理压力,放下思想包袱,进而坦白交待罪行。

2.要根据讯问对象的接受能力实施“人体语言”

在侦查讯问过程中运用“人体语言”传达思想意图,既要注意实际需要,也要考虑讯问对象的实际接受能力。只有从实际出发,运用得当,才能使讯问对象正确理解和接受,并产生有利于讯问进展的效果。否则,就会造成误会,引起不利于讯问进展的心理变化和效果,甚至会影响讯问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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