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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对调查访问对象心理特点的分析(3 / 3)

的,既有知情群众自身的原因,也有访问方法不当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

1.知情群众自身的原因

一是有的知情群众,由于某种原因,本人或家属、亲友受过法律制裁,但没有从内心真正认识问题,知法守法观念还没建立起来。他们对社会主义法制,对公安机关有抵触情绪,有成见看法,在逆反心理的作用下,对访问持反感、抵触及对抗情绪。二是犯罪嫌疑人的一些亲属、好友及其同伙,他们对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追查犯罪事实真相,涉及他们的利益有反感和抵触甚至对抗情绪。他们从互相之间的利害关系出发,极力袒护犯罪分子。在利己主义、“哥们义气”和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对访问持反感和抵触甚至对抗情绪。这两种知情者,访问时不但拒不提供情况,有的还无事生非,刁难调查访问人员。前者以反感对抗行为发泄内心的不满,制造访问障碍,从中得到满足;后者以反感对抗行为掩盖犯罪事实真相,达到以攻为守破坏访问的目的。有时他们也用提供假情况,以假乱真的手法,来达到破坏和干扰调查访问的目的。但是,不管他们用那种方法手段,其内心在严肃的法律面前都有空虚的一面,因此,常有相应的情绪反映。只要调查访问人员严肃认真,情绪稳定,不受干扰,细心观察分析,抓住漏洞,一针见血地指出,施以心理压力,并进行政策法律教育,明确知情不举包庇犯罪的法律责任,突破他们心理上的障碍,从而转变他们的错误心理倾向,反感、抵触和对抗情绪就会减弱或消除。

2.调查访问方法不当

主要是指调查访问人员思想方法简单急躁,用自己的认识水平去要求访问对象,急于求成,不善于引导和等待,甚至死抠硬逼,以特权施加压力伤害了访问对象的自尊心,引起反感对立情绪,拒不提供情况。甚至拒绝访问,使访问造成僵局。但这部分知情群众一般与案件或犯罪分子无牵连,只要调查访问人员及时调整访问行为,注意心理接触,改进访问方法,切实尊重访问对象,以良好的行为来激发他们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反感、抵触情绪就能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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