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相关的保护机构:如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英文缩称IUCN);世界自然基金会(英文缩称为WWF);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英文缩称UNEP);人与生物圈计划(英文缩称为MSB)。随之出现了一些国际间的公约,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这些国际保护机构和公约为国际间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及交流合作,为全球范围内保护好野生动物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个新局面。为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国家先后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建立了保护管理机构,在国家林业局专门设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还在科学院设立了“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成立了群众性的保护组织“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各省也都相应建立了一些管理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118处,总面积8641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8.62%。其中15处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有7处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有3处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地。另外,组织实施拯救工程,先后建立了14个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促进了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使一些濒危野生动物得以恢复和发展。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为全球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是我国各级政府和野生动物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甘肃省一直十分重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1963年以来就相继出台了一些保护政策和法规,1990年10月省人大通过并颁布了《甘肃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自1986年以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出的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文件达20项之多,明确管理机构,制定具体措施,安排部分资金,使甘肃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不断得到发展。甘肃省十分注意野生动物管理机构的建设,60年代起就有野生动物管理局。除一些地县动管站外,现已建立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32处,总面积4600484公顷,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10.1%。这些机构的建立,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以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甘肃省非常重视这一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已连续开展了19届爱鸟周宣传活动和10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提高了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了解和认识。在保护工作中,甘肃省还特别注意依法保护自然资源,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11年多来,全省共查获各类重大案件84起,有近70人被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群众。甘肃省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先后多次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表扬和来访外国专家的肯定。
(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目标
(1)保护和发展资源。管好资源、发展资源,是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基础,也是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前提。为此,一是认真做好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工作,将重要的野生动物分布区划为自然保护区进行严格保护和管理;二是将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争取国家和省上给予必要的投资;三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建立管理机构,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依法打击并坚决制止滥捕滥猎、走私倒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上述工作,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良好的栖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