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资源上,既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又为全国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国有矿山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要尽快完善国有矿山企业采矿价款的减免制度、国有矿山企业和地勘单位转增国家资金制度和矿业权评估资格管理制度。要引导和促进中小型矿山企业走联合办矿、规模经营、集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新路子。要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增加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资金投入。要全面落实国家鼓励勘查开发西部地区矿产资源的优惠政策,并着手制定和适时出台西部各省鼓励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政策措施,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来我省投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
地下水资源勘查方面,应在组织好已启动的深层地下水资源勘查项目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立项开展甘肃中部缺水区地下水资源勘查。要组织开展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摸清资源家底,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矿山企业结构,引导矿山企业向集约化发展,防止乱采乱挖和资源浪费。要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热、矿泉水资源。
(三)加大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力度,发挥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加快扩大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范围。除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用地都要采用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提供。要进一步探索包括年租制在内的多种有偿使用方式,扩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招标拍卖。对原划拨土地自发进入市场的,要认真清理,并要按规定收取土地使用费或租金。要加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管理,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要强化地价管理,推进基准地价的更新与平衡,对地价决定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人为地压低地价,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要严格矿业权市场管理,依法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业权流转行为。积极开展探矿权和国家出资形成采矿权招标、拍卖的试点和推广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地价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规范中介组织,完善中介服务规则,搞好信息服务,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规划与计划管理,强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控制。要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不断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做到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相互衔接。当前,尤其要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利用,保障供给”的原则,贯彻省、部“十五”计划精神,着力抓好西部各省国土资源“十五”计划、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实施西部大开发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要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加大计划执行力度,必须把规划、计划作为建设和平共处管理的前提。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对违反规划和擅自修改规划的要从严查处。
(五)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促进环境保护与建设。针对西部地区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繁的状况,要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要切实支持退耕还林还草、荒山绿化、小流域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要继续开展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管理,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控制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努力减少地质灾害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质遗迹,为促进科学研究、发展旅游做出贡献。
(六)加快进行国土资源大调查,提高国土资源调查研究的水平。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要突出重点,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机制,抓住国土资源部在项目和投入安排上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的机遇,加大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加快工作步伐,确保工作质量,力争取得一批高水平的调查成果,取得找矿、找水的新突破。要搞好国土资源动态遥感监测,建立和完善遥感监测体系,全面掌握土地资源和生态变化情况。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机制,按市场经济规则促进商业性地质勘查开发工作的大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和资源保障,进一步缓解西北地区人畜饮水紧张的局面。
作者单位:甘肃省土地局
省委党校99级经济管理专业领导干部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