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自己恋着的人一起生活、学习是很快乐的事,每一个恋爱的人都能懂我的心情,和快乐。我真切地感觉到了关怀一个人,而有所回报的感觉,我迷上了艳微笑的样子,那么清纯无耶,那么不沾风尘,对我来讲是极具诱惑力的。
周末,还像往常一样座在教室里,有我也有她,我不奢求什么,现在能够静静地享受这种安静与恬雅的氛围,我已经很沉醉了,虽然我和艳写过这么多文字,但从没逾越过正常的生活情感交流,可以说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内心的想法对艳提起过只字。因为我不想去突然地破坏我和她现在的幸福,因为我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更是因为我不想再次回到和颖经历的那种难堪之中去。我不说的,不会,就让彼此的心把这种平静的美好存盘下来。因为拥有过也是一种美丽,即使带着一点点的遗憾,尽管明明爱着眼前的这个人,却没有勇气说出来,也许有的时候含蓄也是一种表达。因为爱有的时候不仅是那种被爱着的感觉,而更多的是把一个人放在心里的感觉。
有了相守的这种感觉,我就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教室里,甚至连龙要请我和他出去玩我都婉言拒绝!这天,艳从窗口递给我一盒磁带还带着一张小纸条:
Joe(我的英文名字),学习累了就听听音乐吧,上面有我最喜欢的歌曲,你能听出来吗!
Amy
Amy是艳的英文名字,也许你会奇怪像我这样的英语水平也会起英文名字,呵呵,兄弟你说对了, Joe这个英文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那天Amy问我是否有英文名字的时候,我没有说我有,因为我以前以Joe这个名字在□上发表过一篇□,但我怕这个土里土气的名字在这个higher面前,是小和尚见到大和尚(小巫见大巫的翻版)。所以我骗着她说自己没有,还反驳一口叫艳给我取一个。
第二天,艳跑过来对我说:对不起了,我想不出,今天早上我突然想到了Joe这个名字,不知你喜欢不!
我想如果不是我心理素质好,见过世面。不然我一定倒下,瞧,不是吗,这个世上巧的事情太多了,尤其是名字这东西。于是我们就开始以英文名字通信。
听着艳给我的英文经典,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去听一盒英文磁带,而且一听就是十几遍。都说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为零,我举双手赞成,毕竟我们现在根本就是朋友关系,不过认真的男人就是非同凡响,听第一遍就抓出了几首经典的曲目,有我平日里最喜欢的□、□、□还有一首我第一次听的□,也许听歌也像某些负心汉一样喜新厌旧吧,我被这首如同天 赖之音的□吸引了,那时我就知道,这回可以四选一了,我敢肯定艳最爱的歌就在其中,不为什么,只因为一种爱着的感觉。
为解决难以取舍的问题,我只得出绝招了(老师教的):一纸一分为四,大笔一挥A、B、C、D,大手一掷,阿咪陀佛,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罪过,罪过,我不得不叹气自怜,为什么这么傻呢,艳怎么都会喜欢呢,不,我还得想个方法……(再次证明恋爱中的男人是傻子)
可是天下最害怕的事,不是明明我站在你面前,你却看不见我,而是分明我们相隔天涯海角,你却看到了我,我中彩了,艳喜欢的就是这四首。呵,这次这是不得不佩服自己的智商了。
可是…
天下没有一帆风顺的事!
没骗你,这次差点成了西班牙斗牛士,明明向自己开过来的是一辆火车,却还用红布挡过去…
我在这天的日记里是这样写的:
每天是我们无法定格的,总是学会以一种好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可每次都会让人失意,今天的心情是好难形容的,上午还那样高兴,下午却忧心忡忡,来到学校后就去了网吧,我唯一的目的是想看看Amy是否给我留了言,果真她写了好多好多,(后来我才知道Amy从不上网的,这次只是特地给我去留言的,以后直到我写到这些文字,她都没有去上过网)我的视线随着拖曳的鼠标平行地往下滑,我知道原来整个下午不开心的事就在这里,其实也算不上不开心,至少我不能这样自居,至少Amy对我是那样地好,而她现在只是用了 “朋友”两个字:你快乐时是你的开心果,你忧伤时,我是你的忘忧树。
我狠狠地咬了自己的嘴唇,沉默了很久,不知是怎样打出字的,也不知道是怎样走出来回家的。
骑车在去学校的路上,围绕“朋友”这两个字,我想了好多,迎面开过来的卡车我都没有发现,幸好是街边的人大叫我才回过神来,急拐弯才躲过了这一次与马克思握手的机会,不过车已经严重挫位,残疾指数0.4。
耳边依旧响着熟悉的单词和词组组成的句子,已经太熟悉了,可以跟着它的旋律一声声地唱出来,不知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首□,这意味着什么吗,是不是在告诉我有一段情是你一生的等待。我不敢去想,真的不敢,不同的心境总能听出不同的心情,悲伤的氛围彻底地吞噬着我脆弱的灵魂,我沉默无语,闭着眼睛,仿佛没有勇气再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