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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故事从这开始(1)(2 / 2)

友艳的。

此次高考,颖会考得很好,因为我一直都那么相信她,一直都认为她是一个不凡的女生,不比我差,不比任何女生差。

我自小出生农村,熟悉了农村的花草树木,更熟悉农村的那种淡淡的泥土气息。从小我就不懂什么叫玩具,只知道牛,鸡,白菜,萝卜……更不用说男女之间的事,但我知道男孩牵女孩的手是很罪过的,记得小学的时候,班上来了二个城里的不孩,每天放学都手拉手,你追我赶,我们这些土包子都会犹如军队集合一样地排成一排,用手指从脸上划到脸下,吞出舌头,还像唱儿歌似的大声骂叫,以示这样的事是再丢人不够的了。想起来那时真的好单纯,好童真。

最初听到关于“喜欢”的话题是在我小说五年级的时候,那天是去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路上,听到一个男孩跟我们说:瞧,那个女孩子漂亮吧,谁看都喜欢……我当时心震了一下,不由脸上一红,心跳加快,我为我们男人中出了这样一个廉耻的人感到脸红,不过大家都转头看了那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就是我后来三个妹妹中的锦,她家景好,所以在我们眼中是高人一等的,从她身上总能看到干净整洁,文明,不像我们穿着满身是泥衣,像一群江湖流浪汉,该出手就出手,不该出来也出手,一出手就帮倒忙。

现在想起来,真的好眷恋童年的生活,那么无忧无虑,那么有勇无谋,相信我们提一条小蛇在你面前晃一晃,城里的女孩子就会马上晕倒叫妈,相信这种叫声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这就是我们——农村的人大代表,一个字——野!

时间总会过得很快,尤其是小的时候,一晃就到了初中,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刚刚分班,所以当我看到锦的时候,也就把桌子拖到她的身边。那时就只能拖,因为我只有145cm的样了,比桌子高不了多少。至于把桌子拖到她身边也不过是找点安全感(瞧,多丢人),顺便也可以一睹芳容,呵,爽吧!

也许生活就是如此,一个偶尔或者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或念头,便会成就许多,也会改变很多。此后我和锦了就成了很好的朋友,同时我也认识了颖,由于我们成绩稍可,所以颇受班主任钟老师的器重,钟老师是我至使至终认为对我呵护备至的恩师。

初中三年的那段日子,过得快乐而又充实,每个老师都喜欢我,甚至包括美术,音乐,劳动老师,我也弄不懂为何那时变得突出多了,最头疼的是生物老师,也是我初一的英语老师,人很好,别的同学总爱在她的课上开小差,讲小话,弄得每次老师都瞪眼睛,七孔冒烟,我却很尊重我的老师,因为她对我好,其实我本就不是一个很叛逆的孩子,当然也有让我心慌的时候,每次老师把我叫上去当活体生物标本,我就浑身不自在,台下放笑,我心里放肆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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