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猪。”
“好吧。今晚那里去啃猪脚?”
“有是有,都很贵的。让我想想。”
“利海饭店。”叫花子说。
“你疯了,那是我们进的吗?那有那么多钱。”
“我有,我算了一笔帐,我在你这里吃了6个月,每天算20元,一个月就6百,那么6个月就3600元。我再贴6400元的交情钱,就可以简单的吃一顿了。”
“好啊,好啊,你个叫花子还比我有钱,反正你也不用讨饭了,去吧。走。”
“走。”
他们酒足饭饱之后已是早上8点了。叫花子回家了,支道飞告诉他,3天以后就起程了,叫他早做准备。
叫花子回到了家里,家里有一个叫花子女人等着他。他的家其实就是桥下的洞洞,他睡一个洞,他的那个女人睡一个洞。
叫花子不是别人,就是当初名扬尚海的开翔。他回来了,他成道了,他要以尚海为据点,走向全国,控制世界。他的外型也改变了,变的更有磁性、更潇洒、更有魅力了。以前的人不可能再认出他来了。他的智慧已经出神入化,他可以点石成金,但他知道人类是奇怪的,是不能操之过急的。他需要时间。那个和他一起来的女人,是野菇。野菇一头银色的长发,及其漂亮,尽管这时她把自己搞的污七八糟的,但也挡不住她的美色。
他每次出去,野菇总是要等他回来的,野菇已经把整个的灵魂都交给了开翔,她爱他的那种程度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开翔的每一个呼吸,都会另她心神荡漾。
但开翔对她明确的表示过,他是不可能给女人爱的,而她之所以到他这儿来,是有任务的,是要她去做石勇的老婆,帮助石勇,可是她觉得她连石勇是谁都不知道。
他是悄悄地回家的,但她已经站在洞外了,她问:“今天怎么样啊。”
“都弄好了,要走了,你也不要装叫花子了,当然也不能太打扮了。”
“恩,都听你的,你也休息会吧。”
“我去打坐一会。”
“恩。”在尚海的一个比较贫困的地区,这里住的是一群靠拿基本工资生活的群众,他们今天在老板那里拿了工资,明天也许失业了,失业以后,他们就必须继续再去找工作,他们都住在公寓里。一些失业的人,就在沿马路边上摆摊靠卖点小商品过日子。
这里有一条马路,叫朝阳路,路名好听,但马路却脏乱不堪,到了晚上,却是热闹非凡,人流熙熙。
一到晚上,朝阳路两边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地摊,有小百货的,有卖打火机的,有卖衣服的,等等,还有许多小吃滩。小吃摊上也是应有尽有;盒饭的,炒菜的,做拉面的,等等。许多小青年特别喜欢来这种地方,3、5个人,炒几个菜,喝喝啤酒,聊聊天,也是一种惬意。
在众多的小吃摊中,有一个做馄饨的小吃滩,特别的红火,小吃摊有6张桌子,可坐30个人,可来这里吃的,每次少说也要100个人,所以小吃摊的主人只能对来的客户编号,排队等候,同时规定每一桌的食客不能超过45分钟,也不可以加钱加钟。
该小吃摊之所以红火,是因为小吃摊上的猪脚特别有味,那猪脚是烤出来的,颜色红艳,又香又嫩,吃在嘴里,滑溜溜的,余香袅绕,不但如此,他的价格也特别便宜,生猪脚6元一斤,他烧好弄好才8元一斤。
小吃滩的主人叫支道飞,因为他烧的猪脚好吃,所以人称猪脚王。这家伙25岁,长得不高不矮,一副丹凤眼,显得精明能干,略带女人的秀气。他每天傍晚出来,凌晨收工,收工之前如果还有不少食客,他就发编号纸条,让他们明天早点来。他过着自由的、夜猫子一般的生活。
他所做的馄饨也特别诱人,那馄饨香、糯、鲜,皮薄馅多,口感爽朗,所以,别看他这个小摊子,有不少大款还特地开着车来尝尝呢。
支道飞自己本身就对吃特别的感兴趣,他在馄饨滩上赚的钱基本上用到研究吃的上去了,凡是尚海市有好吃的,有特色的,他都要去尝一尝。
“蹄子过江”他也吃过,吃了“蹄子过江”以后,使他终身难忘,他那时候就想去开翔饭店打工,偷师学艺,可是后来那家店关门了,他很失落,但是他没有停止过对“蹄子过江”的研究。他现在所做的猪脚,都是对“蹄子过江”的研究的结果,可是,他实验了几千次了,都做不出“蹄子过江”的那个味来。现在客户吃的,就是他研究的成果。仅这一点点不着边际的猪脚味,已经让客户吃疯了,他也小有名气了为此支道飞认为自己愚笨异常,那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坎,他非常失望,他每天是愁眉苦脸的,哀声叹气;而唯一安慰他的竟然是一个叫花子。叫花子每天半夜11点必然准时到他这里来吃馄饨,啃猪脚。叫花子从来不欠他的钱,时间长了,叫花子帮他打打下手,烤烤猪脚,支道飞也就不要他的钱了,还给他些零花钱用用,但叫花子不要。
“老弟,没有起色吧,不要灰心。”叫花子经常这样安慰他。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