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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迎接(3 / 6)

恩,是好酒,都是我们自己酝酿的,都放了几十年了,只可惜就是少了点。”

狂爵看了四周:“我们这是去那里,那些司机也跟去吗?”

在前面的祁远道:“不,等再过一天,我就把他们给赶回去,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我们的基地,‘绝密基地’,必须确保安全,对了狂,你身边的人可靠吗?”

“绝对可靠,都是我的老底,这点可以绝对放心。”

…….

汽车一直向中国云年地带行去,途中狂爵等人也稍作停留,找个饭店大吃海喝两次,不过那酒量,确实有点吓人,每个人最少都喝了20瓶白酒,还跟没事的一样。最后老板怕他们酒精中毒,连酒都不敢卖给他们了,于是他们就把自己随身携带的酒给拿了出来,又尽情的狂饮海吃。

所有的人都有点醉了,毕竟谁都没用功力把酒精给逼出来,都实打实的喝下去。只有狂爵最清醒,因为他是僵尸,喝再多都没事。狂爵用手拍了拍有点醉意的祁远,郁闷的说道:“对了,我记得你不是不会武功的吗?可是为什么,我却能感觉到你体内有股紫色的能量在翻滚,在咆哮,那股能量的性质好是古怪,用来降妖除魔应该还是不错的。”

祁远歪歪倒倒的说:“你说的是那玩意啊,那个东西,在我饱读诗书之后就出现了,我把他叫做儒修,谁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祁远用鼻子冷冷的哼了两下,继续说道:“我自认为我的儒修功法,并不比任何修炼功法差,相反还更具有优势。怎么说呢?儒修的人,境界一般都很高,就算遇到天劫,老天爷也只是随便意思意思一下就行了,哪像那些可怜的修真者,天劫一个比一个牛,弄不好全去见了马克思。”

天标也附和着说道:“恩,军师就是军师,能创出如此难道的功法,却也算是千古奇才了。你们不知道,去年我和军师‘小打’了一场。恩,我输了,真没想到我竟然被军师给阴了,不然他怎么可能赢我,毕竟要赢我们这种战斗天才,可是非常非常的不容易,妈的,就连我的战斗本能也能算计,委实厉害的紧啊。”

......

狂爵等人一直喝了几个小时,才算完结,相互搀扶着朝汽车走去,然后继续赶路。

几天后,车前已近没有路了,前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大山。此时也正巧是晚上10点多钟,就连天空也被乌云给遮盖住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狂爵等人把汽车给收进空间里,然后就独步前行。

狂爵等人的步调,看似很慢,就像走在云端一样,但却奇快无比。

半刻钟不到,众人便来到一座大山的山腰下,那个山腰非常陡,几乎就是九十度倾斜,狂爵仔细看了一下,便释然了。这不是自然形成的,虽然可以瞒过普通人,却瞒不过狂爵的眼睛,山腰看起来虽然坑坑洼洼,但如果你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是人为的,是人用刀按照一定的频率切割成的,而速度非常快,快如闪电,能做到这样的,除了火狼等人,狂爵想不出还有谁能够做到。

火狼慢步上前,拿出一块手掌那么大的五角白色水晶,小心的把它按在一个五角印记上面。

五角白色水晶按上去后,就于墙壁融为一体,发出淡淡的白色微茫。原来那个白色水晶是一个能量晶石,用它做为能量来驱动石壁。

无声无息,周围的石壁慢慢的退去,在这陡峭的山腰下出现了一个,高三丈,宽两长的大门。狂爵在甲板上待了一夜,这一夜狂爵什么也没做,只是靠在睡椅子上躺了一夜。期间狂爵把自己800多年前穿的那件铁甲给拿出来,重新穿在了身上。

第二天,约翰逊拿了一瓶红酒上来递给狂爵,狂爵摇了摇手,微笑的看着天空道:“今天不适合喝那种玩意,我要喝得东西他们应该带来了。”狂爵一个挺身站了起来,看着陆地的方向,满脸亢奋的说道:“我感觉到了,他们已经站在那里,即使不用任何神念,我也能感觉的到。还是一点都没有变,一样的锋芒毕露,就是简单单的站在那里,就犹同十把滴血的军刀插在那里一样。”狂爵直直的站在那里,浑身上下挺的像标枪一样,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陆地,整个的人的气质大变。如果刚刚说狂爵只是一把华贵的利刀,那么现在的狂爵就是一把锋芒毕露的血色军刀。

约翰逊疑惑的看着狂爵,说:“师傅,你平时不是喜欢穿黑色西服的吗?怎么今天穿这种铁甲。”

狂爵眼睛直直的盯着还天相接的地方,头也不回的说道:“有些事,你没经历过,你不懂,这是一种约定,是用生死来名状的约定。他们也一定和我一样,这是无数次生死与共的默契。”

迪马斯眼睛放光的看了看远方,又看了看狂爵,用电波传音给手下们:“可怕,实在太可怕了,我感觉到陆地上有是十股若隐若现的力量,我敢肯定,他们每一个人的实力都不在我之下,也就是说,他们都拥有着相当于大罗金仙的实力。不过最可怕的还是老板,虽然他的实力并没有那么强,但给我的感觉,他的力量远远不止表面上的这些,要不是上面有个僵尸末日劫盯着,估计老板成神也只是时间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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