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如此。我这长跑之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锻炼士卒的体力和耐力。第二阶段则是锻炼机动性能;最后一阶段,更是锻炼团体协作与配合。”
他接着道。
“目前,我红军虽有三千余众,但是训练不足,兵甲奇缺。而金狗则相对强大。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我们面临的是艰苦卓绝的斗争,这种斗争可能情况比那位将军要复杂的多。所以。”
他顿了一顿,凛然的眯了一下眼睛。
“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更多的是考虑生存的问题。那么跑就是至关重要。打不过,我们可以跑嘛。只要兄弟们都在,就有东山再起的可能。”
他重点强调。
“大家千万不要小看了这跑步。这可是关系到兄弟性命的东西!谁要是带不好,我可是要撤他的职的!”
众人轰然大笑,心中却慎重了几分。
李全将大家有些低沉,又接着笑道。
“依我看,这跑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们在这几天里能摸出个头绪都不错了!”
这又是激将法,一下子就把众人的好胜心给激发了出来。接下来几天,大家都拼了命,要做给李全看,这是后话,自不细表。
从此以后,昌邑县的人们经常会看见这么奇怪的一幕。一群大老爷们光着膀子围着城墙嗷嗷嗷叫的跑个不停,甚至一帮孩童们也跟着,看是谁第一个跑到终点。渐渐的,整个红袄军就行成了一个光荣的传统,那就是不分刮风下雨,一直坚持长跑。
当然,这些动作自然会落到一些有心人得眼中,有的人嗤笑他们为“兔子军”,意思就是望风而逃,跑的比谁都快。
而临近的县城却是大大舒了口气,在他们看来,这帮家伙都已经准备逃跑了,还会对他们所在之地有威胁嘛?
这倒也是一种意外之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