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专家克劳蒂娅认为:从小到大,我们大多数人生活在有连续性的家庭中,对孩子的教育方法会受到上一代的极大影响,往往将父母用于我们身上的一套纹丝不动地用在我们的孩子身上,奖惩便是一项传统的工具。所以许多家长把惩罚和奖赏当成他们约束孩子的法宝。
比如,妈妈想让女儿安静呆一会,因为她要给朋友打电话。“静一点,别说话,我一会儿给你买冰淇淋。”这种奖励方法用起来得心应手,不需费脑筋,费口舌,当时又十分有效。妈妈用奖励来刺激孩子与她合作,其实孩子并不需要贿赂,不需要用这种交换的方式使自己转变成一个好孩子,从本性上他们自己是要做好孩子的。孩子的好行为应产生于他们自己的意愿,对家庭的归属感,与父母合作,做有用的贡献。应使孩子感到愉快,因为他看到自己的行动对家庭的意义,看到自己的能力能为人所欣赏,因此而带来自豪感。
当我们为让孩子与我们合作就贿赂他们,表面上一次两次,家长有可能因此达到目的,但这会产生其他后遗症,而且破坏了孩子良好的本性与愿望。这里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通过贿赂孩子去达到目的,我们告诉孩子,他们是不值得信任的,我们并没有从根本上认为他们从本质上愿意合作,是好孩子,认为只有在奖励的刺激下,才会表现出合作的态度,这样就打击了他们的自信心,而不是鼓励了他们。
从奖励的效果考虑,它的有效性也是很值得怀疑的。奖励可能表示父母一时的赞赏,但下次呢?孩子们自然会想到“爸爸妈妈下次还会奖励我吗?我还能有奖励吗?是否会奖得更多呢?”我们马上就会认识到没有任何奖励可以使孩子们永远心满意足。如果家长忽视了一次奖励,孩子们会认为他们浪费了他们的努力。如果没有奖励,孩子会拒绝合作,我们将面临很大难题,往往我们没有意识到见利忘义这种卑劣的人品往往由此产生。
如果我们用物质来奖励孩子们,就阻止了他们从贡献和参与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将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物质的享受。当我们努力去用奖励来赢得孩子的合作时,孩子真正的合作精神以及助人为乐的责任心正消失殆荆这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在学习上也是一样,有的父母规定孩子有什么样的成绩给以什么样的物质奖励,其本意可能是要鼓励孩子对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却错误地让孩子认为学习的目的就是如此。曾有位父亲对儿子说如果考取100分,就奖100元,结果儿子考60分,就要求父亲“只给60元吧”。这似乎是一个笑话,却证实了物质奖励的负面作用。
每一位父母,都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奖励的诱惑下成长,而是希望他们变成一个懂得努力、有责任心、独立的孩子,能够在一个没有希望自己所做的所有小事情都得到奖励的真实的世界中正常地工作、学习。没有人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马戏团里的驯兽,为得到食物而表演,而是要鼓励孩子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父母在要求孩子做某事时,最先要考虑的是让孩子从心里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然后他们才心甘情愿。假如孩子并没有从心里懂得父母要求他们的意图,方法就不能适得其所。
从孩子的本质来讲,他们愿意学习也愿意帮父母干事,因为这样做证明他们有能力。父母应该和蔼地告诉自己的孩子,对他们为父母做的每一件事,他们自己的每一个进步,父母都表示关注,认为孩子已经长大了,这会使孩子很高兴,会更积极地进行配合。
当孩子们认为你懂得他们的想法时,要赢得他们的合作变得容易得多,一旦他们感到被理解,便会愿意听取你的意见,共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另外,在孩子做错了事或不听话的时候,父母该怎么办呢?很多人都会选择严厉地惩罚,对孩子使用过分的权力。用惩罚来显示你的权力,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的头上,只能使孩子幼小的心灵里感到厌恶,产生反抗、蔑视的心理。
孩子只有在自发或自觉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地成为原则的遵守者,纪律约束这一管束方式建立在相互尊重及合作的基础上,培养孩子的自律与责任心,过于严厉地控制和惩罚使家长成为对孩子行为的责任载体。这一方式不能使儿童认识到他们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此,父母一个通常的错误理解便是认为儿童只有在遭受挫折后,才能接受教训。
确实,犯错误带来的挫折会使孩子们改正错误,但要警惕的是所经受的是怎样的挫折,得到的利益又是什么?会不会使孩子们在改正错误的同时,却养成害怕承担风险的心理,或者他们可遭遇的后果包括谴责、惭愧和痛苦,致使他们逐渐丧失对自己的自信心?
对年龄大一点的孩子,父母更不能用惩罚使他们来按父母的意愿办事。孩子们在学校已学到些民主思想,民主就意味着平等,孩子和家长一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今天的孩子宁愿承受任何惩罚,而决不放弃他们已经尝到甜头的权利。家长希望用惩罚达到教育孩子的效果,以便使他们的说教更有说服力,形象更具权威,使孩子们对他们言听计从。实际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