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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暴力 (2)(2 / 2)

和离婚的女性被男方设陷阱加以谋杀;因伤住院的女性中有20-30%是被性伴侣伤害的;产妇中有17%报告说在怀孕期间受过暴力侵犯。

在美国,一个样本容量为2000人的随机抽样调查表明,在1979年,有16%的夫妻之间发生过暴力行为(从打一巴掌到真正的殴打);整个婚姻关系期间平均约有28%的夫妻之间有暴力行为。关于婚内强奸的普遍程度的一项调查表明,在美国旧金山地区,12%的已婚女性报告自己曾经历过婚姻关系中被强迫进行性交。一项以2000对美国夫妻为对象的调查表明,25%有男性对女性的暴力行为。(Hatfield,etal,)在法国,有200万女性经常遭受男人的虐待;在德国有400万女性遭受丈夫的虐待。有调查表明,在犹太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行为很普遍,其实犹太教义并不赞成家庭暴力,也是主张对施暴者加以惩罚的,同时应当对受害者给以补偿。以色列的一项调查表明,受虐女性的生活环境同监狱极其相似:与世隔绝,受害人被割断了与外界的信息联系,丧失了来自外界的物质与精神支持。

传媒揭露的一个印度女性个案引起公众的关注:她被姻亲杀害,原因是婚后八年其父仍不能交齐嫁妆钱(约159美元)。这一案件使人们对在印度针对女性的暴力状况有了认识。

移民女性中的家庭暴力状况也非常严重。每年有数以千计的南亚女性到达美国,由于丈夫的虐待,她们对新生活的梦想很快就被噩梦毁掉了。这个群体所处的困难环境使这些女性比其他人更难寻求帮助。在过去10年当中,已成立了十几个支持南亚女性的团体,它们的愿望就是要关心和帮助这些女性。

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在1994年主办的一次婚姻质量调查表明,不论程度频率如何,丈夫打过妻子的占21.3%;存在经常和严重的家庭暴力问题的家庭约占1%。中国目前正在展开关于婚内强奸问题的讨论,尝试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确认这一针对女性的暴力罪行。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低得可怜。从统计看,发达国家的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程度一般来说比不发达国家低一些,但是情况也好不了多少。

许多人提出疑问:为什么这些受虐的女性还要继续留在充满暴力的家庭里,答案是她们的自信心被暴力摧毁了。有调查表明,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虐妻子的典型特征。女性挨打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挨打时,她们感到吃惊,竭力躲闪;然后感到恐惧,竭力讨好丈夫;最后感到抑郁,躲到一边自责。一旦挨打成为习惯,其后果可能导致丧生。妻子挨打的社会后果除了伤害、致死之外,还可能成为下一代的效仿行为。妻子的挨打还常常伴随着子女的挨打和受性虐待;待子女长大成人后,有可能继续这种受虐的生活模式。(伦伯特,1993年有不少学者就家庭暴力的一些具有规律性的现象做了研究。例如,有人将暴力分为三类:家外暴力,对配偶的暴力和亲子暴力,并认为,社会舆论更反对非家庭成员的暴力,而对家庭成员的暴力反对不力。据美国1985年全国家庭暴力调查(样本为6002户),那些家外暴力倾向强的人,家内暴力也很强;反之,只是家内暴力倾向强的人,较少有家外暴力的行为。

三、其他形式的暴力

除了社会暴力和家庭暴力之外,威胁女性安全的其他暴力形式还有多种。首先是交友强奸与求婚暴力。近年来,交友强奸和求婚过程中的暴力侵犯问题已经成为传媒关注的热点。一项调查表明,美国有77.6%的女性和57.3%的男性在交友过程中受到过性侵犯;有14.7%的女性和7.1%的男性被迫经历过不情愿的性关系。在1985年,有31%的黑人女性和32%的白人女性曾受到过男性伴侣的肉体暴力侵犯。有一项研究调查了求婚过程中的暴力与婚后夫妻间暴力的关系,样本为82位在家庭暴力避难所中借住的女性。研究发现,这些女性在求婚过程中和婚内遭受暴力的经历十分相似。10至20岁的女青年有25%在约会中遇到过暴力。

其次是校园暴力。这是针对女性的暴力的另一个引人注意的形式,也相当普遍。大学校园对女性来说已经不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然而,校方对大学生中的施暴者无所作为,即使是校园强奸也只会受到轻微的处罚,不会被起诉。因此有人提出,为了有效地控制这种情况,学校行政当局必须首先了解事实,了解他们所面临的是个什么样的问题,然后才能谈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在1990年美国的一项关于恐惧感的以大学生为对象的调查中,人们的恐惧感比15年前有所上升,而全部上升都是由女生恐惧感上升造成的,她们的恐惧感主要来自社会变迁和暴力。另一项对未婚大学男生的调查表明,有25%的人报告至少进行过一次侵犯行为,表现在强烈试图性交达到了引起女伴挣扎或哭泣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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