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导还算是幸运的。清初有位汪某,曾任同知之职,他的儿媳妇十分妒忌,没事找事,天天同几个小妾争风吃醋。可这几个小妾也不是好惹的,大概背后有丈夫撑腰,这个媳妇也没沾便宜二这个媳妇越想越生气,心想不跟你们玩了,一怒之下就把丈夫的小鸡割掉了,那天汪某正在客厅会客,一名仆人匆忙进来小声向汪某报告消息。客人们见气氛有些异常,关心地问出了什么事。这位汪大人平时说话爱掉古文,这时回答说:“儿媳妇把我的儿子下了腐刑,”
据诸联《明斋小识》记载,乾隆时,某县有位渔妇对丈夫的花心非常气愤,骂他、劝他都毫无效果。有一天,她乘丈夫熟睡之机,用刀割掉了他的小鸡,丈夫惨叫一声,从梦中惊醒。邻船的渔民报告了官府,有个人还用一根水草绑着那条被割下来的小鸡,带到公堂上请县官查验,县令看见那件东西,叫道:“好大的****!”惹得哄堂大笑。后来,那位丈夫平安无事,只是声音变得尖细,像女人腔了。
为了抑制妒风,无论政府还是民间,都有打击妒忌的呼声。其中做得最绝的要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由于常遇春无子,朱元璋就赐给常遇春一个婢女。常遇春很喜欢她,但老婆太厉害,一直不敢上手。一次,婢女献茶时,常遇春忍不住赞了一声“好漂亮的手”!没想到妻子竞将这个婢女的手砍下,送给常遇春“欣赏”。朱元璋知道后,大骂其妻要“断英雄之后”,于是密令校尉杀掉常妻,砍成碎块,烹后赐给常遇春,并日“悍妇之肉”。在社会舆论以及政府打压之下,很多妇女自觉改掉了妒忌的“毛病”。有的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尤其是明清以后,正妻支持丈夫纳妾成了妇德的一项重要内容。比如,钱伯生“壬申科进士”,有一女鬟,“风姿秀雅,殊可人意”,其妻劝钱“私之”。
但是,平心而论,以妒忌为借口出妻,确实不能让人心服。男人们自己左搂右抱,换了一个女人又一个女人,又不允许大老婆妒忌。这就好比揍了人家一顿,感觉很爽,还不允许人家喊痛。喊痛就是人家的不对,还得再揍一顿。这个道理,其实古人也明白。汉阳别樵居士在《家庭宝筏》中这样评价男子纳妾:娶妻的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如果妻子不能生男孩,不得已娶妾,这也是为着传宗接代。妻子为了夫家的千秋大业,支持丈夫娶妾,这是幸事,也是偶然中的偶然。如果妻子不支持丈夫娶妾,这很正常,结果只能是徒增烦恼。如果娶妾生子,也不见得是件好事。小妾恃宠而骄,老婆更怀嫉妒,整天你争我闹,哪里还谈得上圣人所要求的家庭和睦。不过,话说回来,娶妾得子,这毕竟还是好事。假如老婆已经生子,这时再娶妾,甚至一而再,再而三,这就是男人的不对了。要知道,女人也是人,老婆就是不嫉妒,小妾也没面子啊。人家姑娘也是父母养的,有的是家庭困难,被爹娘卖掉,有的甚至是被人贩子盗卖的。一旦为人小妾,立马低人一等,想想也不符合人道主义原则。
当然,像这样理解女人的观点,毕竟是少数,并不占主导地位。无论如何,妒忌总还是让男人不爽的一件事,但又不能不面对。有了这一出妻借口,总算给男人的花心提供了制度保证。
6.多口舌。
《大戴礼记·本命》载:“口多言,为其离亲。”按照“匹德”中“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妻子多言,容易离间家庭关系,导致家庭不和。因而,克制、顺从是妻子的天职,妻子对丈夫、公婆的话,只能言听计从,不能辩是论非,争议曲直,更不能言辞过激,冒犯公婆、丈夫。妻子在家庭中只有听从之分,而无分辩之权。只有言听计从,夫唱妇随,否则难逃被休的命运。如汉初名相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并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爱劳动,吃白食,有点气不愤,忍不住发表自己的见解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陈平听说后,一怒之下离家出走了。陈平的哥哥一生气,就把老婆给休了。
又如东汉李充,家境贫寒,“兄弟六人同食递衣”,李充的老婆私下同李充商量:“现在咱们家这么困难,一时半会难以改善。正好我有点私房钱,不如分家另过,你看如何?”李充假装答应:“这样也好。可是分家是件大事,不如开个酒会,让父老乡亲们在一块议一议,免得人家说名不正言不顺的。”李充的老婆不知是计,高高兴兴地办了一桌酒席,宴请乡邻父老。酒会开始,李充忽然跪在母亲面前说:“这个婆娘无礼,竟然教唆儿子分家,离间我母子兄弟,所以请求休掉她。”于是当着众乡邻的面,“呵叱其妇,逐令出门”。李充的老婆当此情景,竞没有分辩的余地,只好含泪而去。其实,当老婆要求分家时,李充完全可以先做她的思想工作,没必要弄到大庭广众之下,然后宣布她的罪状。从整个事件的过程来看,李充更像是在“作秀”。因为汉代选官靠推荐,其中“孝廉”是一项重要内容。李充此举,无非是沽名钓誉,为自己做官制造舆论。最后,李充成功了,历史上多了个伪君子,同时也多了个牺牲品。怪不得大家都说,每个成功男士的背后,都有个什么什么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