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很痛苦地记录了他对“超级资本主义”的不满——大规模生产同质商品,他同样不喜欢社会主义卡特尔或垄断资本主义——缺乏创新活力以及严重的官僚主义。墨索里尼对资本主义的不满无疑是真实的,当然他并不是社团主义思想家,该角色的扮演者是乔瓦尼·秦梯利(Giovanni Gentile)——1932年发表的《法西斯的教条》(The Doctrine of Fascism)的真正执笔人。墨索里尼尽管不是思想家,却是社团主义经济的创建人,他所建立的制度与现代资本主义有着天壤之别。
墨索里尼在他自己的书里描述了社团主义经济的框架。这个制度的分子是被称为“社团”的实体,按照产业划分为22个类别,包括粮食业、纺织业、钢铁业、宾馆业、艺术业和信贷业等。1926年的《工会法》要求,每个产业的社团都要组建一个雇主协会和一个工会。
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工人群体和雇主群体之间的阶级斗争被不同产业的生产商参与的具体问题的讨论取代……不同产业的工人之间、不同产业的雇主之间或者雇主和工人之间有可能出现争议,但这些是人类的冲动乃至生活的一种不可避免的表现形式……
社团可以作为经理人和工人相互接触、达成合作的机构。在1934年2月的法案之后,社团作为一种合作机构最终成型。
这与“一战”前的社会主义流行期相比有了巨大转变。20世纪初,意大利已成立大量工会,有些还在不久前得到了社会主义政府的承认。1910年又成立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雇主协会——意大利工业家联合会,以便同工会合作,并成为游说组织。然而在“一战”后,工人阶级的战斗意识增强,冲突愈演愈烈。1919~1921年,各工会发起了“工厂委员会”运动,要求劳资双方分享企业管理权。重新组建的意大利工业家联合会则为保护雇主的控制权而行动。法西斯体系此时加入进来,建立了法西斯主义工会,把其他工会组织边缘化。历史学家们把意大利社团主义的确立时间定在1925年,工业家联合会和新工会在维道尼·卡法瑞里府邸达成协议,相互承认对方是劳资双方的唯一合法代表。
但墨索里尼的社团主义并不真正是想重建私营业主的控制权。1926年7月的法令的第四十三条宣布“社团不是民间法人,而是政府机构”,第四十四条补充说“社团组织有权调解下属组织可能出现的冲突”。1927年4月的《劳动宪章》在肯定私人“所有权”的同时,确认政府有权干预企业雇用工人之类的事务。因此,意大利政府可以自由否决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约定,直到内容令其满意为止,也可以对企业的雇佣决策指手画脚。墨索里尼在1934年1月的演讲中谈到这种干预权,他解释说,只有在意大利的爱国雇主和爱国雇员由于某些失误或协调失败而陷入困境时,才会动用干预权。
社团组织在经济生活中引入了秩序……这种秩序应该通过何种方式发挥实际效用呢?应该通过相关各方的自律。只有在各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实现恰当的平衡时,政府才应该进行干预。当然,政府始终拥有不容置疑的干预权,因为它是经济生活另一方的代表,即消费。
在这段话中,墨索里尼表现得有些天真或者讽刺。事实上,正是意大利的社团主义制造或者加剧了社会问题,然后需要政府出面解决。社团主义理论家们荒唐地把私营企业引入了比资本主义卡特尔规模更大、掌握更大定价权的雇主协会,同时又创建了比传统工会规模更大、有时影响也更强的工人辛迪加组织,由此增大了很多机构和联盟的垄断权,以至于必须靠无处不在和侵略性的政府干预行动来约束。不过,我们还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社团主义经济的表现在总体上注定不如现代经济,至少不如那些运转相对良好的现代经济。
这种三方体系从1926年起开始逐步运转,到1935年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系统。这种制度在当时是新鲜事物,获得了很多人或羡慕或嫉妒的关注,包括温斯顿·丘吉尔、萧伯纳和约翰·凯恩斯等。自20世纪30年代起,完成经济制度设计的墨索里尼转而追求他的帝国梦,向埃塞俄比亚和亚得里亚海地区扩张,然后利用国家力量对同性恋者、吉卜赛人和犹太人等群体展开迫害,最终使其政府遗臭万年。不过在20世纪30年代前期,意大利的社团主义经济制度建设却吸引了世界上很多人的注意,并显然对其他国家走上社团主义道路发挥了激励作用。
其中之一就是德国。早在意大利的样本完全实现之前,德国就有了自己的社团主义思想。事实上,德国社团主义的发展还早于意大利,甚至在利奥十三世发布关于社会责任的通谕之前,德国就出现了对资本主义的社团主义批评:斐迪南·滕尼斯在1887年的论文中提到,社区和行会被摧毁;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émile Durkeim)则认为资本主义增加了没有规则约束的冲突。在20世纪20年代,德国政治生活中逐渐出现了对意大利实践的社团主义思想元素的回应,包括对个人主义的反感、对自由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