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的历史上都是没有先例的。
在当时的英国,现代经济并没有拉大工资收入的差距,至少没有系统性和持续性地拉大差距。
所谓劳动者在19世纪的整体收入的增长速度慢于资本的说法,也和其他误解一样缺乏根据。最近得到的数据显示了单位雇员的日工资与国家人均产出的比值。在英国,这一比值呈上升而非下降趋势,从1830年的191升至1910年的230。在法国,该比值从1850年的202提高到1910年的213。德国是从19世纪70年代早期的199提高到20世纪初的208。1887年,英国记者(兼政府首席统计师)罗伯特·吉芬(Robert Giffen)对此进行了规范的记述,他收集了1843年英国开征所得税之后的个人收入数据,表明在其后的40年里“富人”的总收入翻番,但其人数也翻番,体力劳动者的总收入增幅超过一倍,而其人数增加有限。
富人的人数多了,但平均来说,每个人的富裕程度并未提高;穷人的平均收入几乎是50年前的两倍。因此,过去50年来巨大的物质进步的好处几乎全部落到了穷人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