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能跟着各位神探的破案思路学习。
《传知周刊》销量一直不错,不早点买还真买不到。
高婕这次不写案情分析,竟小说了。
立刻被吸引住了。
只是越读越觉得不对劲。
这似乎是部犯罪小说?
行文用的是第一人称,“叶某”
叶某是省港旗兵的一员,是个大贼。
他已经功成名就——成功犯下多起大案。
比如接连抢劫数家金铺,还能全身而退。
比如再次作案时不幸被捕,却成功越狱,蛰伏一段时间后,又继续犯案。
在这一行里,他被人叫做贼王,真正的大贼!
徐伟杰读到这里,心里猛地跳出一个名字——
叶国欢!
悍匪叶国欢!
那个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端起步枪的亡命之徒。
徐伟杰有点不解:高捷为什么要写叶国欢的事?
让他忍不住往下看。
那天,叶某在茶楼饮茶,碰上了季某与卓某。
叶某十分激动,这两人同样是江湖上响当当的大贼。
虽是初次见面,却一见如故。
“咱们三个难得聚在一起,不干一票大的,岂不是辜负这场相遇?”
这话一出,三人全都同意。
于是他们当场决定,要联手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叶某雷厉风行,立刻联系了一个人——尊尼汪!
徐伟杰瞳孔骤然收缩。
“不对……”
“这不对劲!”
“怎么这里写得跟真的一模一样?”
一个荒诞的念头忽然跳进徐伟杰的脑海:
“这根本不是什么小说吧?”
“这根本是纪实文学?”
“如果真是这样,那接下来尊尼汪就要落网了!”
他迫不及待地往下读。
果然,情节一点不差——尊尼汪真的被捕了!
尊尼汪的老窝被辣手神探袁警官一举端掉,
当场被抓。
货,断了。
“居然是真的!”
“这哪是小说?这根本是叶国欢的自述吧?”
这下也顾不上了。
反正他们刑事情报科的上班时间比较自由,
不一定非准时到办公室不可。
先摸个鱼再说。
如果错过这篇文字,他一定会后悔。
徐伟杰二话不说,继续读了下去。
叶某三人也正为此事发愁。
突然,叶某想到了一个主意。
“但有个地方一定有!”
季某和卓某面露疑惑。
“那里!”
“军营?!”
“而且军营可不是普通地方。”
“到时候我们想躲都躲不掉。”
“这地方虽然好,但还是别打主意了!”
季某和卓某虽然胆大,但送死的事他们可不干。
“我有个计划,你们听听看。”
“驻军的情况,香江人都清楚。”
“他们和内地不一样。”
“在内地,别说军营,就连警局都不能随便进。”
“香江这里完全不同。”
“那些大兵根本没有服务市民的想法,反而经常惹是生非。”
“如果我们从二毛找一批美女,以劳军名义带酒水去军营开派对!”
“等大兵和二毛姑娘们睡下之后……”
“整个军营就形同虚设,仓库里的装备还不是随便我们拿?”
“这么做成功率高,风险又小。”
“最重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