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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2 / 2)

更重要的是,能跟着各位神探的破案思路学习。

《传知周刊》销量一直不错,不早点买还真买不到。

高婕这次不写案情分析,竟小说了。

立刻被吸引住了。

只是越读越觉得不对劲。

这似乎是部犯罪小说?

行文用的是第一人称,“叶某”

叶某是省港旗兵的一员,是个大贼。

他已经功成名就——成功犯下多起大案。

比如接连抢劫数家金铺,还能全身而退。

比如再次作案时不幸被捕,却成功越狱,蛰伏一段时间后,又继续犯案。

在这一行里,他被人叫做贼王,真正的大贼!

徐伟杰读到这里,心里猛地跳出一个名字——

叶国欢!

悍匪叶国欢!

那个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端起步枪的亡命之徒。

徐伟杰有点不解:高捷为什么要写叶国欢的事?

让他忍不住往下看。

那天,叶某在茶楼饮茶,碰上了季某与卓某。

叶某十分激动,这两人同样是江湖上响当当的大贼。

虽是初次见面,却一见如故。

“咱们三个难得聚在一起,不干一票大的,岂不是辜负这场相遇?”

这话一出,三人全都同意。

于是他们当场决定,要联手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叶某雷厉风行,立刻联系了一个人——尊尼汪!

徐伟杰瞳孔骤然收缩。

“不对……”

“这不对劲!”

“怎么这里写得跟真的一模一样?”

一个荒诞的念头忽然跳进徐伟杰的脑海:

“这根本不是什么小说吧?”

“这根本是纪实文学?”

“如果真是这样,那接下来尊尼汪就要落网了!”

他迫不及待地往下读。

果然,情节一点不差——尊尼汪真的被捕了!

尊尼汪的老窝被辣手神探袁警官一举端掉,

当场被抓。

货,断了。

“居然是真的!”

“这哪是小说?这根本是叶国欢的自述吧?”

这下也顾不上了。

反正他们刑事情报科的上班时间比较自由,

不一定非准时到办公室不可。

先摸个鱼再说。

如果错过这篇文字,他一定会后悔。

徐伟杰二话不说,继续读了下去。

叶某三人也正为此事发愁。

突然,叶某想到了一个主意。

“但有个地方一定有!”

季某和卓某面露疑惑。

“那里!”

“军营?!”

“而且军营可不是普通地方。”

“到时候我们想躲都躲不掉。”

“这地方虽然好,但还是别打主意了!”

季某和卓某虽然胆大,但送死的事他们可不干。

“我有个计划,你们听听看。”

“驻军的情况,香江人都清楚。”

“他们和内地不一样。”

“在内地,别说军营,就连警局都不能随便进。”

“香江这里完全不同。”

“那些大兵根本没有服务市民的想法,反而经常惹是生非。”

“如果我们从二毛找一批美女,以劳军名义带酒水去军营开派对!”

“等大兵和二毛姑娘们睡下之后……”

“整个军营就形同虚设,仓库里的装备还不是随便我们拿?”

“这么做成功率高,风险又小。”

“最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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