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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这也叫答案?(2 / 3)

字。

时间在绝对的寂静中缓缓流逝。

一个时辰,转瞬即至。

“时辰到,停笔!”

随着堂外衙役一声高喝,这场特殊的考试宣告结束。

周震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意犹未尽地放下了手中的笔。

他的策论部分才写了一半,但已将核心的方略阐述得淋漓尽致。

他感觉自己此刻的状态,甚至比当初在考场上还要好上三分。

若是同样的题目再考一次,他有绝对的信心,能写出一篇夺魁首的绝妙文章!

而不远处的何文瑞,则像一滩烂泥般瘫坐在地,面如死灰。

他看着自己面前那张涂涂改改、墨迹斑驳的试卷,眼神中充满了绝望。

巨大的压力早已击溃了他的心防,让他连平日里七成的水准都发挥不出来。

这份卷子写得有多烂,他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

错漏百出,言之无物,甚至因为心神不宁,还写了许多错别字!

完了,一切都完了。

裴文忠迈步上前,先从周震手中取过试卷,又走到何文瑞面前,将那份几乎被冷汗浸透的卷子也一并拿起。

他回到堂前,面向众人,将两份试卷高高举起,朗声道。

“奉大人之命,当堂宣读二人答卷,以证公允!”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那两张薄薄的宣纸上。

裴文忠清了清嗓子,声音洪亮,确保每一个字都能清晰地传入众人耳中。

“第一题,考《大乾律疏议》,问:‘良人与奴婢通奸,罪当几何?主犯从犯,如何论处?’”

他顿了顿,先念起了周震的答案。

“周震答曰:‘律载,良人与奴婢通奸者,杖八十。”

“然法理之外,尚有人情。若奴婢为良人所胁迫,身不由己,则良人为主犯,当罪加一等,处以杖一百,徒二年;奴婢为从犯,可免其罪或酌情轻处,以彰仁恕。”

“若二者两情相悦,私下苟合,则同罪并罚,各杖八十,以正风化。”

“若良人乃有妇之夫,奴婢明知而故犯,则良人除本罪外,另以‘奸有夫之妇’论,罪加三等;奴婢则以‘破坏他人家庭’论,亦当重罚。”

“此案关键,在于辨明‘胁迫’与‘自愿’,‘有心’与‘无意’,需详查细审,不可一概而论……”

裴文忠念到此处,堂下懂些律法的读书人已经忍不住暗暗点头。

周震的回答,条理清晰,引经据典,却又不拘泥于条文。

他将问题,分成了数种不同的情况,并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

既体现了律法的威严,又兼顾了人情的复杂。

念完周震的答案,裴文忠又拿起何文瑞的试卷。

他的表情微微有些古怪,似乎是在强忍着笑意。

“何文瑞答曰:‘良人与奴婢通奸……呃……罪……罪当杖八十。主犯……主犯为良人,从犯为奴婢。’”

念到这里,裴文忠停住了。

没了?

就这么一句?

堂下众人面面相觑,一片哗然。

这也叫答案?

这不就是把律法条文生搬硬套地抄了一遍吗?

而且还是最简单的那种!连个“之乎者也”都没有多加。

两份答案放在一起,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一个洋洋洒洒,鞭辟入里;一个干巴巴的几个字,敷衍了事。

高下,已然分明!

何文瑞的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陆明渊的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他只是淡淡地开口:“继续念。”

“是!”

裴文忠应了一声,继续念道。

“第二题,考《洗冤集录》,问:‘溺死与勒死,尸身有何异同?如何勘验分辨?’”

“周震答曰:‘溺死者,口鼻有泡沫,腹部胀大,手足指甲内多有泥沙,此乃生前挣扎所致。”

“勒死者,颈部必有索沟,颜色紫暗,舌尖外露,面部青紫肿胀,眼球突出。二者关键之别在于……’”

周震的答案详尽无比,将两种死状的尸表特征、内部检验方法、乃至可能出现的伪装现场都一一列举。

而何文瑞的答案,再次让人大跌眼镜。

“何文瑞答曰:‘溺死者,乃水中亡故之人。勒死者……乃被人……用绳索……勒毙之人。’”

“噗嗤!”

堂下终于有人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算什么答案?

这简直就是孩童的戏言!

何文瑞的身体晃了晃,几乎要晕厥过去。

接下来的第三题、第四题,情况如出一辙。

周震的回答,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对答如流。

而何文瑞的回答,要么是寥寥数语,不知所云,要么干脆就是一片空白。

当裴文忠念到最后一题,那道关于《漕海一体新策》的策论时,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这才是重头戏!

裴文忠深吸一口气,用一种近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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