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浑水摸鱼过去一一
我的脸被捏住了,“装失忆?"男人垂眼看我,呵了一声:“我记得很久以前我就告诉过你,你的演技很差。”
“什么,很久以前,有这事吗?你认识以前的我!原来如此,我叫什么名字,你又叫什么名字?”
为保小命我胡言乱语,因为被捏住了脸,声音含糊不清。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好像在看一只偶然落到枝头的鸟。虽然只是萍水相逢的剧情,相处的时间也不多,但猎人早已经把鸟儿视为自己的所有物。他先是说:“你是朝暮雪。”
我:“这个名字很耳熟看来确实是我没错。”他又接着说:“你是Z。”
我:…呵呵这个英文名也确实很帅,我接受了。”他对我的答案不置可否,手指摩挲着我的脸,带来一片痒意。他的力度并不重,好像在合掌拢住一只振飞羽翅的鸟。我有点想甩开他的手,他却又收紧了手指,指腹划过我眼下的皮肤。他淡淡地说一一或者,宣布一一“你是那只弃我而去的鸟。"1
她是那只弃他而去的鸟,第一次,她把他扔在了冬天,第二次,她毫无预兆地离开,又一次把他扔在普通的夏日。
他才明白她不是要去南方过冬,那不是她的习性。她只是让他抓不住,一直抓不住。她会在每一个可能的季节里出走,而他等待她的时间尺度,日、月、年,越来越漫长。
他当然不会为一只鸟废寝忘食荒废人生。
…可是在看到他的瞬间,欲望在脑海中疯长,念头不可克制地操控他的身体,将她抓住。
你已经弃我而去两次,再不会有第三次。
不管你去什么地方,我都会循着你尾羽上的金色,捕捉你的痕迹,得到你的灵魂。
被比喻成鸟,我并不讨厌,因为云豆就是鸟,和它当同类我很荣幸。但如果在这前面加上"弃我而去"的形容词,那我就要汗流浃背心虚不已了。我死鸭子嘴硬:"呵呵、呵呵。听起来很严重的样子,看来以前的我不是什么好人。但我现在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那也是无可奈何,不如这样你先放开我我们坐下来谈个一二三四五六……”
“没必要说那么多,”他道,“朝暮雪。”我条件反射地立正了:“是、是!”
立正完才反应过来他不是藤本。……可恶,可是除了藤本,根本不会有人这样叫我全名!
我瞪着他,他倒是神色不变,只问我:“告诉我。我是谁?”讲道理,我现在是失忆人设,这里又不是什么百万答题闯关现场,我不该也没必要说出正确答案。
十年后的云雀恭弥的头发更长了一些,凤眼看上去也更加狭长。他不再穿风纪委员的服装,而是换上了修身的纯黑色西装,整个人更加成熟也更加稳重,俨然是上位者的风范。
我却一恍惚,想起他和我说:
“我是云雀恭弥。”
“我要找的就是你,快点把我记起来。”
“否则,咬杀!”
一一咯,我一阵牙酸,多年前的威胁居然到了现在都有效。这算什么?前朝的剑斩当朝的官?
虽然我还是可以抵赖自己失忆,反正这事我也不是头一回干,算得上一回生二回熟。可我仔细端详男人的神情,发现对比现在的云雀恭弥,我可以看出稍许的端倪一-十年前的他意气风发,用的是命令的语气,结果居然是愉悦和期待的吗?那时候他是真的希望我可以记住他、不要再忘了他的。而现在的他不过是向我讨要约定罢了。
我的心心那么一软一-后来一想真是悔不当初一一嘴巴那么一张,“云雀恭弥嘛,"我扬起脑袋,得意洋洋眼睛亮晶晶地说,“好吧,其实我还记得。我记性很好的啦。”
他罕见地看着我怔了片刻,接着一言不发,手指大力揉搓过我的嘴唇,又急又粗鲁,好像要把我的嘴唇搓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牙上有菜。……真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