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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愿(2 / 3)

那时的温侬并不知道李晓说的话是对是错,也无法真正了解一个胖女孩在那个格外在意他人眼光的年纪里,内心究竞经历着怎样的惊涛骇浪。但这顿饭不久之后,王璐和李晓就闹掰了。

道不同,自然不相为谋。

很多年后,一次偶然联系,温侬才从老同学那里零碎得知,王璐成了一个颇有影响力的女权主义者,经营着自己的自媒体账号,文字犀利,拥趸众多。李晓则进了一家外企,毕业后很快就嫁了人,从社交平台po出的照片看,生活富足,家庭美满。

大家都过得不差。

但谁都不可能成为谁。

高二对于温侬来说,是高中三年里最为漫长的一年。其一,当然是因为她无法再像高一那样,每天都能轻易地捕捉到那个身影;其二,则是学业和烧烤店的活计之间的平衡变得更加艰难。北方的冬天冷酷无情,她的双手第一次生出了红肿发痒的冻疮,而冻疮最难熬的并非是疼痛,而是次年春天快要愈合时那钻心的痒,常常痒得她在深夜里辗转反侧,想挠却一挠就会破皮流脓,她每每为此崩溃。但好在,再难熬的伤口也终有愈合的一天。她手背上最后一块冻疮痂脱落的那天,是个周日。按通知,晚上需要回学校上晚自习。

下午五点多,她背着书包走去学校,路过学校后围墙时,才发现经过一个周末,围墙外的几株玉兰花竞悄无声息地绽开了,硕大洁白的花朵矗立在光秃秀的枝头,像一盏盏小灯。

她仰头看着,觉得真美,心里隐约觉得,这或许是一个好的征兆。结果刚进校门,她就被一个面生的老师喊住,让她帮忙去理科班叫人传个话。等她叫完人,眼看晚自习就要迟到,抱着书本在狭窄的过道里疾步穿梭时,心脏却猛地一滞一-她看见了被人群簇拥着的周西凛。那一回,距离上次看见他,已经过去了快半个月。她的心脏瞬间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像揣了一只受惊的兔子,却始终不敢抬起头,像往常一样,加快脚步寻常地路过他。当然了,她这种小姿态完全是可笑的,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朝她的方向投来一瞥,包括他身边的程藿,视线掠过她,也如同掠过空气般,随意地移开了。温侬心里泛起一丝苦涩的自嘲,不是说她瘦得吓人吗?这么有特点的瘦,怎么就不能让他印象深刻一点呢?

她甩了甩头,把这点无用的情绪抛开。

因为深究下来,心底深处还是因为遇见他而感到开心。日子大多平淡得像一潭死水。

唯有见到他的那一天,死水微澜。

这个晚上,在烧烤店后厨角落,她洗完最后一只碗,掏出手机给他发了一封新的邮件:

“今天下午经过学校后围墙,那几株白玉兰开了,很大朵,很白,我没有靠近,不知道香不香。

最近学校的广播台,好像特别喜欢放《晴天》,同桌说这首歌的前奏像雨滴落在铁皮屋顶,可我不觉得。

想到我们能看到春天里的同一树花,在同一时刻听到同一首歌,就觉得生活平淡点也没什么不好。一-WN”

点击发送,然后心情很好地退出邮箱。

她并没有任何期待回信的意思,因为她比谁都清楚,他不会回。不知是不是绽放的玉兰花真的带来了好运,这次遇见周西凛之后,温侬竟接连三天都碰见了他。

一次是课间操时间,他难得地在篮球场上打球,她恰好去超市买笔芯,远远看见了那个跳跃腾挪的身影。

一次是早晨上学,她刚走到校门口,就看见他打着哈欠从车上下来,揉着头发走进晨光里。

还有一次,是在图书馆二楼的自习区。

她去找一本参考书,一抬头,竟看见他坐在靠窗的位置,耳朵里塞着耳机,面前摊开一本厚厚的书,手指间却依旧无意识地转着笔,阳光落在他低垂的睫毛上,投下一小片安静的阴影。

她吓得立刻缩回了书架后面,心怦怦直跳。后来等他走了,她去找他看过的那本书,才发现他看的是《哈利波特》。居然还是英文原版。

她深深叹息,果然教育的输赢体现在起跑线上,否则每天上课睡大觉的他,怎么还能熟读流利的英文。

但这接连三次的好运,似乎一下子耗光了温侬所有的运气。之后的一个月,青城进入了雨季,淅淅沥沥的雨下个不停,课间操经常取消,她也很少再看到他。

时间像被雨水浸泡着,缓慢又潮湿地向前爬行。就这样,在零碎拼凑他痕迹的日子里,高二走到了尾声,夏天裹挟着燥热和蝉鸣,再次降临。

她永远记得那个燥热的下午。

学校里忽然传得沸沸扬扬一件事一-周西凛身边的张青,惹了职高的一群混混,对方放话出来,要卸张青一条胳膊。那几天放学,经常能看到校门口,聚集着一群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的社会青年。

温侬听到消息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心脏一沉,她了解周西凛,以他的性子,绝不可能对朋友的事袖手旁观。

于是那几天,她总是心神不宁,眼皮跳得厉害。这天中午,她临时被叫去烧烤店帮忙,以往她中午是不用去帮忙的,因此心情特别郁闷,后来忙完,她卡着点匆匆赶回学校,却还是迟到了十分钟。她抄近道进校,一抬头,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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