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姜秀打算叫上林文朝带她去黑市把梅花糕卖了,下午正好坐拖拉机和周北一起回来。
不过林文朝愿不愿意陪她去,姜秀心里有点没谱。她让朱大熊去林家给林文朝传话了。
上次下的雪很厚,路上的雪已经结冰了,走路有点滑,姜秀走到干净的雪面上,不停的踩踏蹦鞑,蹦的身上出了点薄薄的汗,踩雪的声音盖住了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直到一声"幼稚”传来,姜秀才抬头。看到林文朝出现,姜秀眼睛里盛满了笑意:“没想到你真过来了,我还以为你不来呢。”
林文朝:“我正好去黑市找王哥说点事。”姜秀:“我也正好去黑市卖梅花糕。”
背篓里装了不少梅花糕,姜秀有些费劲的取下来放在地上,揭开蒸笼布,取了一块梅花糕递给林文朝:“你尝尝,我昨晚刚做好的。”林文朝接过梅花糕叼在嘴里,在姜秀盖好蒸笼布后,提起背篓背在自己肩上。
姜秀手指摸了个空,抬头,疑惑看林文朝。林文朝咬了口梅花糕:“就当是这块梅花糕的谢礼。”
姜秀嘱咐:“那你可小心点,别滑到摔了我这半背篓梅花糕。”林文朝:…
“不会。”
从生产队走路到县城要两个小时,两人先沿着拖拉机的牯辘印往前走,雪被车牯辘压的很平,不会濡湿鞋面和裤脚,等到了分叉路口,前面的路都是一指长的积雪。
林文朝:“你走我后面。”
姜秀:“好。”
林文朝个子没周北高,脚也没周北大,但却比姜秀的脚大。林文朝踩过的地方,姜秀顺利踩上去,她时不时抬头低头,走的比较费劲,但好处是鞋面和裤脚干净清爽,姜秀偏头看了眼林文朝的鞋面和裤脚,上面积了一层雪。
她没问林文朝脚凉不凉,湿不湿,因为问了她也解决不了问题。林文朝走了没多久,听见后面传来喘气声,少年蹙了蹙眉,心里烦躁,脚步却放慢了些,直到后面的喘气声小了些又加快步伐。平常他一个人,一个小时就能到的路程,带着姜秀,愣是走了两个多小时。两人径直去了黑市,这个点差不多上午十点到十一点,黑市已经很热闹了,今天的人比姜秀之前来的任何一次都要多,而且她再一次感觉到好几道落在她身上的视线。
打量的,不怀好意的。
姜秀不自觉绷紧了脊背,她还没来得及往林文朝身边靠,少年先一步抓住她的手腕,将她往自己身边拽过去。
姜秀挨着林文朝,少年好像比起夏天又长了一点,之前两人站在一起,她只到林文朝下巴,现在好像只到他喉结那了。果然,挨着林文朝,那些人的目光渐渐散了。幸好,幸好她今天出门叫了林文朝,如果林文朝不来,她其实也没打算过来。
黑市有多凶险她清楚,天大地大,小命最大。王哥今天换了个地方,林文朝问了人才知道在哪,他带着姜秀挤开人群,七拐八拐的到了一个小巷子,这条巷子人少,摆摊的人也少,三百米外搭着一个棚子,棚子下面烧了一堆火,四个人围着火堆烤火。王哥就在里面。
有人叫了声:“王哥,文朝和他姐找你。”王哥抬头看过去,林文朝抓着一个女人的手腕,那女人穿着藕粉色的收腰棉衣,棉衣扣子像是专门找人做的花边扣子,下面穿着灰色布料的长裤,一头长发高高扎起,发尾垂在后面,额前零散着细碎的刘海。这身漂亮衣服,就是在城里的百货楼也没卖的。反观她旁边的林文朝,面以上打了好几个补丁,寒酸的很。要不是知道这是姐弟两,王哥真怀疑林文朝从哪拐来的城里姑娘。自从上次林文朝他姐给他拿了那几瓶酒后,这半年她再没来了,都是林文朝来回送东西。
王哥给边上的男人说:“七哥,酿酒的那姑娘来了,我过去一趟。”男人带着帽子,脸上依旧带着巾布,修长的脊背靠在椅背上,长腿交叠,腿上搁了一本小册子,正翻看着。
闻言,男人冷淡的"嗯"了声。
王哥起身过去,打招呼:“我得有半年没见你了,你这次带了什么好东西?”
姜秀脆甜的声音响起:“梅花糕,新鲜的,我昨晚刚做的。”远处的男人翻册子的指尖停顿了下,黑眸微眯了一瞬。这声音有点熟悉,好像在哪听过。
七哥回头瞥了眼,王群挡住了女人的身影,男人只看见了一截藕粉色的棉袄袖子,袖子口绣了一圈蕾丝花面料,露出来的那只手,小,但雪白纤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