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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2 / 2)

虽然是她从强盗手中救下他们母子在前,但这段时间以来,借住在对方家里的她也叨唠了对方不少事情。

只是在空闲时间教米鲁认字而已,又能有多麻烦呢?

送走米鲁,纪梧秋先去洗了个澡。

换成包裹严实的衣服是挺不错,但这地方气温很高,风沙又大,动辄就闷一身汗,感觉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重新换了身依旧能将人裹得严实的干净长袍,纪梧秋先去集市买了点食物,又找到立在街头的布告板。

这上面类似于打广告,贴什么的都有,宣传新店开张、招募人手、张贴悬赏通缉令、新颁布的律令……

甚至还有明码标价的奴隶买卖。

纪梧秋皱着眉毛,将视线从那几张纸上移开。

没办法,奴隶制在这个国家是合法的,不仅贵族们拥有大量奴隶,少部分有钱的平民也会购置奴隶在家干活。

她不可能在这里嚷嚷人人平等、生而自由之类的话,会被人当疯子关进监狱,或者直接砍头。

除此以外,纪梧秋也找到几张招募告示,要的基本都是纺织、造鞋、冶炼之类手工行业的学徒,一学就要给别人干一辈子的那种。

也是,像记账这种事情,这些人肯定更放心给自家人干,怎么会雇佣外人。

纪梧秋来回扫了遍,只找到一家书店正在招募帮手,其中一项要求就是识字。

识字的奴隶太少,基本都被贵族包揽。

比起其它行业的收学徒,书店能教的也只有识字而已,根本不算一门手艺。

这也导致这家书店的招募告示贴在这里,竟然直到边角被太阳晒得泛黄,也没有被撕下。

但对纪梧秋来说,就很合适。

她也没打算一直干这份工作,等剑术学得差不多,或许可以去试试当赏金猎人和保镖之类需要武力的工作。

之前制服那四个强盗的经历,让她有点上瘾,迫不及待想试试这具身体还能爆发出多大的战斗潜力。

记下书店的地址,纪梧秋从怀里拿出她已经写好的广告,也交给在旁边看守的人员。

“我要贴这个。”

“两枚铜币。”

收好钱,负责看守布告板的奴隶目送纪梧秋离开,刚展开那张写满字的纸,旁边就伸过来一只手。

开口的声线低沉,威严,连同那双微眯的暗绿眼瞳一般,不容拒绝。

“给我。”

…………

纪梧秋去书店的应聘非常顺利,老板是一位身材微胖、留有大胡子的中年男性,一听纪梧秋的来意,便十分热情的将她迎接了进来。

据他说,自己的妻子认字但不多,只能帮忙记账;女儿又性格顽劣,只喜欢干点舞刀弄枪的活,要不就去酒馆或乐馆里泡着,三天两头都不回家。

“乐馆?”

纪梧秋没听懂这是什么地方,唱歌的?

“唉,……唉,就是那种,想做什么都可以的地方,既有男的,也有女的,看你喜欢的类型。”

从外国来到这里定居的书店老板说得直摆手,颇有点不忍直视的模样。

“………”

秒懂的纪梧秋当场沉默。

真、真厉害啊,头一次听说这种地方男女都有的……不愧是风俗过于开放的国家,在任何地方都严格贯彻了荤素不忌。

看纪梧秋也不喜欢那种地方,书店老板更中意了,当场签订雇佣合同。

薪水略高于市场价,每月给2枚银币5枚铜币,维持她的生活绰绰有余。

因为书店老板和她都不信教,每日向母神进行5次礼拜的时间便扣除掉,再加上每周两天的休沐与斋戒,纪梧秋每天只用工作5-6个小时,一周工作五天。

很合理的工作时长,纪梧秋没有理由拒绝,甚至还很高兴。

这可比她猝死前的9107(每天早上9点到晚上10点,一周7天)要轻松多了,简直就跟没上班一样!

和老板商定她下周就来工作,纪梧秋回到家里时,天色已经擦黑。

她的家门口,已经站着一道高挑身影,笔直如松。

绣有同色暗纹的素白长袍穿在身上,三指宽的黑底金纹腰带勾勒出劲瘦有力的窄腰。

当他的身体朝纪梧秋转过来时,能看见他的后腰别了把长剑,用金箍束出的蓬松高马尾搭了些许在肩头——以及那双自细碎的刘海下望过来,极为漂亮的幽暗绿眸。

“瑟伊苏?你怎么在我家门口?”

纪梧秋还记得他的名字,既惊喜又困惑。

“啊,原来这是你家吗?”

瑟伊苏露出他也是第一次知道的恍然与无辜,将手里的招募告示递过去。

“其实,我是来应聘剑术与礼仪教师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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