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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情公寓(3 / 3)

然后,再用房子的租金买点互联网大企业和飞天的股票长期持有,再提前购入金饰,坐等升值。

什么?

上面说的事情,有些事情违背了系统规则?

系统是不让白夜投机倒把、囤房炒币,但是,系统不让进行这种“投机倒把”的操作的前提,是白夜用“系统资金”去做。

实际上,系统并不限制白夜自己的私人资金的使用方式。

只要白夜愿意承担后果,他可以用个人资金进行任何投资,也可以购买任何的商品。

毕竟,系统不是什么超级霸王,不会用五万块钱的“启动资金”,就彻底买断掉白夜所有的后续“商业活动”的收益权——比如用“个人资金”去投资。

更不会在白夜即不使用“系统资金”,也不使用“个人资金”,而是在协助他人理财的时候,也强硬的要求这个第三方汇入的资金,同样需要遵守系统条款的限制。

当然,系统规则中,也限制了白夜不能“无故”将系统资金和个人资金混在一起使用,不然就视作白夜在“低价倒卖系统资产”。

毕竟初期系统总资金还是几万块的项目的时候,白夜把个人资金投进去还没有什么。

但是,在系统资金达到几千万甚至上亿投资的时候,这种资金规模的大型项目,是没有理由接受几百上千的零碎资金“入股”的。

在正常的商业逻辑中,哪怕有“原始股”,也免不了后面被踢出局。

不过,只要不是用“个人资金”直接投资“系统资金”主导或高度关联的项目,然后白夜躺着赚钱;而是有付出劳动,有投入技术,有带来其他资源,那么系统也不会不允许这种“强强联合”。

就像是裴总担任短剧的演员赚取工资,系统并没有阻止;裴总用自己的钱去联系水军,系统也没有说这是“不正当商业竞争”;让手底下的人进行各种天使投资,系统也并不反对一样。

以自身“劳动”换取报酬,系统不会反对;用个人资金干扰系统资金的项目,系统也不禁止;在公司规模允许的情况下,以金钱换名誉,系统也是默许。

同样的,仅仅只是利用系统项目结束后,与第三方建立起来的人脉关系,用白夜自己的资金去,做和系统项目无关直接关系的项目,系统也不会跳出来反对。

而根据白夜印象中那位“亏成首富”的时间推算的话,自己比拟爱情公寓最豪的林氏国际银行,应该也不会需要太久。

想到这里,白夜又看了一眼面板,觉得比起琢磨剧情,果然还是当挂哥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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